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及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装配式)招标公告306395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11-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及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装配式
  • 项目地址: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 规模: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4)413号,用地面积约109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974万元,监理费:305万元,总建筑面积52790.20㎡,学生公寓地上建筑面积42491.83㎡,研学中心地上建筑面积787.38㎡,地下建筑面积9510.99㎡,学生公寓地上13层
  • 概况: 2.1建设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2.2招标范围: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及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装配式)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FJ2500957-03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4〕4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海大学 ,建设资金来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河海大学 现对该项目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及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监理(装配式) 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2.2 招标范围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 服务期限: 65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6,050,000.00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河海大学五期学生公寓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4]413号,用地面积约109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974万元,监理费:305万元,总建筑面积52790.20㎡,学生公寓地上建筑面积42491.83㎡,研学中心地上建筑面积787.38㎡,地下建筑面积9510.99㎡,学生公寓地上13层。河海大学六期学生公寓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4]414号,用地面积约88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866万元,监理费:3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0599.49㎡,地上建筑面积44841.81㎡,地下建筑面积5757.68㎡,学生公寓地上13层。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若上述人员中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下属关联企业中事业编制人员,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下属关联的投标人需提供其编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近半年内出具的人事情况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本项目总监不允许有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6)根据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筑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记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③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⑥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⑦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⑧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5-12-02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12.00 分
监理大纲部分:10.00 分
投标报价:61.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 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 ,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7≤有效投标文件 ,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 ,应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方法四 (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 ,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7≤有效投标文件 ,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 ,应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 (0 ~ 4.00)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4%,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企业业绩 (0 ~ 4.00) 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监理业绩的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和总监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业绩评分标准 (0 ~ 4.00) 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监理业绩的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和总监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 (2)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1.00) 满分1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 (0 ~ 2.00) 满分2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0.1分~ 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0.1分~ 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总监) (0 ~ 2.00) 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0 ~ 2.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0 ~ 2.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电气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0 ~ 2.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装饰装修或建筑装饰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0 ~ 2.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暖通或通风空调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1.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测量或测绘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1.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1.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地质类或岩土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1.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造价人员1名 (0 ~ 1.00)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0.5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安全监理人员2名 (0 ~ 2.00)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人,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0.5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7.3 定标方法: 票决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监理团队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监理工作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0分钟),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2、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定标方法备注:1)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2)定标资料应按要求放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河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系人: 陈剑 联系人: 李庆传
电话: 025-83787152 电话: 025-8328687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