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刘桥站主机组设备
- 项目地址: 2.1.1
- 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 项目概况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其中转批刘桥站总投资约17855万元。 2.1.2 建设地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其中本标段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 5台套立式轴流泵机组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水力设计、结构设计、试验、制造、出厂检验和试验、保险、包装、运输(进口设备的报关)和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辅助设备的制造或采购、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提供安装和试验的指导,参与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等;完成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装置数值模拟计算、模型试验及验收、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2.2供货内容: 刘桥站工程共5台套立式轴流泵机组成套设备,包括: (1)5台套叶轮直径1600mm的立式轴流泵机组,含主水泵、主电动机(电压等级10kV、功率1000kW)、调节机构及全套专用工具,必要的测量工具,测量仪器,备品备件。 (2)附属设备,包括泵站联轴器防护网罩(5套)、虹吸式出水流道断流使用的电磁式真空破坏阀及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88号)、宿迁市水利局以关于转发《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宿水办〔2024〕8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刘桥站主机组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其中转批刘桥站总投资约17855万元。
2.1.2 建设地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其中本标段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
5台套立式轴流泵机组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水力设计、结构设计、试验、制造、出厂检验和试验、保险、包装、运输(进口设备的报关)和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辅助设备的制造或采购、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提供安装和试验的指导,参与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等;完成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装置数值模拟计算、模型试验及验收、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2.2供货内容:
刘桥站工程共5台套立式轴流泵机组成套设备,包括:
(1)5台套叶轮直径1600mm的立式轴流泵机组,含主水泵、主电动机(电压等级10kV、功率1000kW)、调节机构及全套专用工具,必要的测量工具,测量仪器,备品备件。
(2)附属设备,包括泵站联轴器防护网罩(5套)、虹吸式出水流道断流使用的电磁式真空破坏阀及其附件(5套)、机组技术供水系统设备(含循环供水装置1套、冷却装置3套)、微机励磁装置(5套)、测流装置(1套)、机组在线监测系统(5套)、电机冷却轴流风机(5套)等,具体详见清单。
以上项目所需的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在合同文件中未专门提到,在机组5年运行期内和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增加项目和数量并应予以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2.3交货期限:
233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装置数值模拟计算成果、45日内提供模型装置试验成果,主机组2025年7月3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制造商,且生产制造过叶轮直径≥1600mm的立式轴流泵并成功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生产厂商(以运行管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 、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
(6)项目经理要求: /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 。
(12)其他要求2: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
15.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1705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52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8分;4.技术部分:37分;5.其他评分因素:/。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3 分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制造过叶轮直径≥1600mm的立式轴流泵 ,10台及以上得8分,8-9台得7.5分,6-7台得6.5分,5台得5分,其余不得分。 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用户反馈证明。序号a、b、c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
8分 |
|
|
2.2.4 (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主水泵 |
(1)理解本工程立式装置的特点,针对本类型水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水泵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维修方便、运行可靠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作合理分析,方案可行得2分。 (2)泵效率保证值、汽蚀性能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得2分。 (3)主水泵设计、制造、加工等(满分12分) a、水泵技术方案(针对该工程进行水泵设计,结构合理、安装维护方便、工艺及质量控制可靠)得2分; b、铸、锻件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1分; c、主要部件材料、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得1分; d、水泵导轴承选用合理,轴瓦材料性能优良、使用寿命长,安装检修方便得2分; e、水泵各部件的密封型式、材料质量有保障得1分; f、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加工工艺能保证水泵安全、稳定运行,减少机组运行振动和噪音得1分; g、采用的叶片调节系统先进合理,满足技术要求得1分; h、泵站机组在线监测、河道测流装置、技术供水系统设备满足技术要求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6分 |
|
电机 |
(1)主要部件(包括铁芯、绕组和绝缘材料等)采用优质原材料,内容清楚、完整得3分。 (2)电机有优良的加工工艺,包括线圈真空浸漆、线圈接头处理、转子绕组和端环连接等,有完整介绍得2分。 (3)电机加工的主要生产设备先进得1分。 (4)提供外形结构等图纸,电机外形设计合理、尺寸满足要求,同时提供电机技术参数等资料得2分。 (5)完整介绍电机冷却方式,设计方案合理得1分。 (6)电缆进出线方位,水和通风等辅机系统布置满足招标图的布置要求合理得1分。 (7)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能降低电机运行过程中的噪音,并有详细描述,能达到较低的噪音控制值,有合理的降噪措施得2分。 (8)励磁装置在水利行业有广泛应用的业绩( 附合同及业主开具的使用证明 )得1分;装置性能稳定、技术开发具有领先水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分 |
||
|
检测方案 |
有完善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方案的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分 |
||
|
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 |
方案及措施合理,人员有保证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分 |
||
|
工期保证措施 |
(1)针对本工程的供货要求,具有完善的生产、供货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运输、装卸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分 |
||
|
售后服务 |
(1)售后服务有承诺、响应时间在24h内,方案及保障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 2 年,每增加 1 年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须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 |
3分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 100 %的,得满分 52 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101% ),扣 1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99% ),扣 0.5 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 0 分。 |
52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0527-84399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高玉香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0.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水利局基建处,联系方式:0527-8439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