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三标段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工程等别为Ⅱ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5.69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位于吴江区吴淞江南岸长牵路闸~莲花荡闸段,总长2.88km,主要建设内容为: (1)拆建护岸,其中底部钢筋混凝土悬臂挡墙和上部植草式生态框二级挡墙的结构型式(B3型)1.15km;利用已实施的航道护岸1.73km; (2)新建堤防2.85km; (3)新建防汛道路2.85km,宽6.0m; (4)水土保持工程及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合同工程堤防级别为2级。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3 〕 7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 三 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 ,工程等别为 Ⅱ等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25.69 亿 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工程 位于吴江区 吴淞江 南岸长牵路闸 ~ 莲花荡闸段,总长 2.88km ,主要建设内容为 :
( 1 )拆建护岸,其中底部钢筋混凝土悬臂挡墙和上部植草式生态框二级挡墙的结构型式( B3 型) 1.15km ;利用已实施的航道护岸 1.73km ;
( 2 )新建堤防 2.8 5 km ;
( 3 )新建防汛道路 2.8 5 km ,宽 6.0 m ;
( 4 )水土保持工程及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合同工程 堤防 级别 为 2 级 。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 约 5111.61 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300 天。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工程质量达到 优良 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2 )业绩要求: /
(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 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 2016 〕 17 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提供职称证书)。
( 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 、 B 、 C 三类)。 ( 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
( 9 )施工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10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
②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10 时 15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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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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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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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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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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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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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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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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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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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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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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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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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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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 (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 或以上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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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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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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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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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 ( 1-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 投标 限价 ;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90 %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②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③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④ 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计算。
所有参加评标基准价 及偏差率 计算的价格均应剔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48560267.5 5 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64 分,施工组织设计: 29 分,项目管理机构: 5 分,其他评分因素: 2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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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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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 标 报 价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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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价 |
64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4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 %,在 64 分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每低 1 %,在 64 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数值之间 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 “ 四舍五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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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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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 |
( 1 )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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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配置计划 和 施工进度计划 |
4 |
( 1 )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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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5 |
( 1 )施工措施( 2 分) 围堰、降排水、冬雨季施工、防汛度汛、施工交通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土方工程( 3 分) ① 土方开挖 及回填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堤防填筑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 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④ 弃土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护岸 工程( 3 分) 挡墙工程、植草式生态框护坡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地基加固工程( 3 分) 预制混凝土管桩、水泥搅拌桩等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防汛道路工程( 2 分) 防汛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水土保持 工程( 1 分) 水土保持工程(含施工期水保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拆除工程( 1 分)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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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安全、环 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
6 |
( 1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环境保护(含扬尘、噪声管控等)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 , 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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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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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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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素质 |
1.5 |
( 1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 0.5 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 2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内( 2019 年 6 月 1 日 以来, 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 2400 万元的 水利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 提供其他 有效材料)。 须提供项目经理 202 4 年 1 月 1 日以来 连续 3 个月或以上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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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人员配备 |
3.5 |
( 1 )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 0.5 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 3 )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 1 人得 0.2 分,最多得 1 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 连续 3 个月或以上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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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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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9 年 6 月 1 日 以来, 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 2400 万元的 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的,有 1 项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他有效材料。) |
7.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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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 1000 号吴江大厦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崔昊杰
联系电话: 0512-63989652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0 号楼 3 楼 1038 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 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 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