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五标段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5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 〕 7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五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工程等别为Ⅱ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5.69 亿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西起瓜泾口,东至省界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吴淞江整治工程起点处。现状瓜泾口为等外级航道,百年一遇洪水位标高4.80m ,最高通航水位 3.41m (吴淞高程)。由于瓜泾口规模调整,对中山北路、九龙路、交通路跨瓜泾港三座桥拆除新建,以满足新的航道等级及河道断面。
(1) 瓜泾桥
瓜泾桥属于中山北路,北起吴江巨丰电子公司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吴江市松陵污水处理厂南侧围墙,全长505.381m ,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 , 红线宽 46m 。新建后瓜泾桥的跨径为 2x20+2x35+23+3x20m ,桥长 193m ,桥宽 40m ,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城 -A 级。
(2) 亨通桥
亨通桥属于九龙路,北起亨通光通信科技园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群光电子公司南侧围墙,全长507.478m ,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 ,红线宽 16m 。新建后亨通桥的跨径为 20+3x30+2x20m ,桥长 150m ,桥宽 16m ,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城 -A 级。
(3) 夹浦桥
夹浦桥属于交通路(G524 ),北起亨通集团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江苏大象东亚制漆公司南侧围墙,全长 604.511m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 , 红线宽 43m 。新建后夹浦桥桥梁跨径组合 16+2x28.1+5x30+2x26.1+3x16m ,桥长 322.4m ,桥宽 41m ,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公路 -I 级。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 。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至少含有一座连续总长度不少于160米的桥梁)公路工程,同时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证明(须含竣工或完(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的提供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
(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 年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4 年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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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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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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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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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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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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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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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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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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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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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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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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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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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 2024 年8 月至 2024 年 10 月连续三个月或 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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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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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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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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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90%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其报价不参与 B 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计算。
所有参加评标基准价及偏差率计算的价格均应剔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3260.6456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 2163.4421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7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6.5分,其他评分因素:1.5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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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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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报价 |
67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7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 ,在 67 分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每低1% ,在 67 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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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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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化工地建设(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管理 |
7 |
(1 )项目经理部生产生活区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和施工期交通管制方案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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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桥梁施工方案 |
10 |
(1 )材料组织 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得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砼工程 砼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砼内外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桥梁施工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桥梁接线路基、路面、管网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度汛方案和施工期通航维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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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土保持、文明工地、环境保护措施 |
2 |
(1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文明工地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环境保护方案(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和措施满足要求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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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进度、资源配置计划与措施 |
4 |
(1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说明,总工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投入、模板脚手架等配置合理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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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 |
2 |
(1 )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分析控制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措施合理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创优、创新措施方案:工程创优、创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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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暗标页数 |
0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包括附表 ) 编制内容不超过 300 页 ( 含 300 页 ) ,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最多扣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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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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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能力 |
3.5 |
(1 )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单项合同金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至少含有一座连续总长度不少于 160 米的桥梁)公路工程的施工经历,同时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有 1 个业绩得 1.5 分,最多得 1.5 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优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证明(须含竣工或完(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提供项目经理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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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3 |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齐全的有 1 人得 0.25 分,最多得 1 分。(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每人只认一证) (2 )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 1 人得 0.25 分,最多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1 分。(需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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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评审因素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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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1.5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金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至少含有一座连续总长度不少于 160 米的桥梁)公路工程,同时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有 1 个业绩得 0.75 分,最多得 1.5 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证明(须含竣工或完(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可与招标公告中第 3.1 ( 2 )项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为同一个项目。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7.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
8. 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3982911 。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 号东太湖大厦
联系人:周天宇
联系电话:0512-60900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450 号君悦国际 3 幢 7 楼
联系人:刘正刚、毛鑫
电话:0512-6347705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110202200900073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