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西侧,肖家巷中段
- 规模: 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412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14.58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其中四处宅院分别为:一、肖家巷25号民居;二、肖家巷27号民居及周边;三、桑宅控制性保护建筑;四、肖家巷31号;建筑包含1个控保建筑,2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余建筑无保护等级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西侧,肖家巷中段。地块北邻大儒巷,南至肖家巷,西靠青少年宫,东接民居。 2.2建设规模: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412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14.58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其中四处宅院分别为:一、肖家巷25号民居;二、肖家巷27号民居及周边;三、桑宅控制性保护建筑;四、肖家巷31号;建筑包含1个控保建筑,2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余建筑无保护等级。(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行审项建【2024】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西侧,肖家巷中段。地块北邻大儒巷,南至肖家巷,西靠青少年宫,东接民居。
2.2建设规模: 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4125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14.58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其中四处宅院分别为:一、肖家巷25号民居;二、肖家巷27号民居及周边;三、桑宅控制性保护建筑;四、肖家巷31号;建筑包含1个控保建筑,2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余建筑无保护等级。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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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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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0240002001 |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设计 |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设计 |
220.35 |
25 |
2.4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収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设计范围: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包含肖家巷25号民居修缮项目、肖家巷27号民居及周边修缮项目、桑宅控制性保护建筑修缮项目、肖家巷31号修缮项目。设计服务内容:规划红线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全部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工作:1)各栋建筑屋面、墙面、地面、构架的现状整修;2)重要构件的重点修复;3)建筑群落内的景观提升;4)各栋建筑的水电设施进行更新设计;5)价值研判,区位分析,与周边保护提升项目的关系,历史研究。
四、设计总周期为25日历天。
五、本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六、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七、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亍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标办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5、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 本项目最多允许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11-08 14:23 至 2024-11-15 14:23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11-29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记名投票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iy.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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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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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人民路 1430 号 |
地 址: |
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 4 楼 D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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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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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金圆、范翔 |
联 系 人: |
周哲羽、张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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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7700617 |
电 话: |
0512-6836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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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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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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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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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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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 |
2024-11-08
附件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20 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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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签章): |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 |
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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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