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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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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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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
(项目名称)
抗震支架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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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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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
(项目名称)已由
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滨行审投备{2023}152号) 锡滨行审投备[2023]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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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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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清晏路与锡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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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施工总承包标段范围内的抗震支架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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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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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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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施工总承包标段范围内的抗震支架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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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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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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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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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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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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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①投标人(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行投标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需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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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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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2
至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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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8万的抗震支架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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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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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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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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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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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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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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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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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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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20日
17:00
时至
2026年01月2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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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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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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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2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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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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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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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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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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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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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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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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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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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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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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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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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09号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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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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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1号楼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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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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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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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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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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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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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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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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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华、王圆逸、孙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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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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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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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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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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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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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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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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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3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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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251074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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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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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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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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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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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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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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