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25QLJC-1、2025QLJC-2标段招标公告

镇江市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25QLJC12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12座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4座桥梁声光字报警系统、136座桥梁视频监控系统,及后续的运营维护 ;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5QLJC-1、2025QLJC-2标段 ; 2025QLJC-1标段:对丹阳市和丹徒区共新建5座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4座桥梁声光字报警系统、67座桥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及后续5年的运营维护(含两年缺陷责任期及后三年运营维护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6

项目详情

镇江市 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25QLJC-1、2025QLJC-2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江市 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已由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镇江市 2025 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 2025 185 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省养护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镇江市 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025QLJC-1、2025QLJC-2 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 12座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4座桥梁声光字报警系统、 13 6 桥梁视频监控系统,及后续的运营维护。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 镇江市 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声光字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本次招标设 2 个标段,即 2025QLJC-1、2025QLJC-2 标段。招标范围为

2025QLJC-1 标段:对 丹阳市 和丹徒区共新建 5 座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 4 座桥梁声光字报警系统、 6 7 座桥梁视频监控系统 的建设 后续 5年 的运营维护(含两年缺陷责任期及后三年运营维护)

2025QLJC- 2标段:对 句容市 、扬中市、京口区、润州区、经开区共新建 7座 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 69座桥梁视频监控系统,及后续 5年 的运营维护 (含两年缺陷责任期及后三年运营维护)

具体包括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系统对接、调试、质保、培训、系统使用手册等文件编制、系统软件培训、运维等服务。

2.3 服务期:

1 系统建设期、缺陷责任期

增设系统、系统改造升级及调试培训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缺陷责任期: 2年,在此期间 乙方 应负责对工程缺陷责任及时维修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的维护期应遵从国家的有关规定, 缺陷责任期内运营维护费用不单独计列。

2 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期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进入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期, 乙方 仍须按工程缺陷责任期约定的响应时间等服务方式为整个工程提供 3年 的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中。

3 硬件质保期

本项目所有硬件质保期为 5年 ,此期间,硬件更换维护由 乙方 自费完成,且必须保证新建硬件系统能正常接入原桥梁监测系统,并正常运营。质保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硬件系统包括本项目所有设备、传感器、线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项目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①投标人若独立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B.投标人( 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应同时具有: a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b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投标人 应同时具有: a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 、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B.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承担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声光字报警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 以下简称监测单位 ), 其( 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应同时具有: a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b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为 承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同时具有: a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 、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独立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国省道桥梁的监测系统项目(含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结构监测感知设备,不包含桥梁施工监控)。

B.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视频监控安装)。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 监测单位: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国省道桥梁的监测系统项目(含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结构监测感知设备,不包含桥梁施工监控)。

B. 施工单位: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视频监控安装)。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若独立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监测人员 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

项目 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 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的国省道桥梁的监测系统项目(含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结构监测感知设备,不包含桥梁施工监控) 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B.施工人员 要求:

项目经理 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业绩: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视频监控安装)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员资格: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监测人员 要求( 应为监测单位人员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

项目 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 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的国省道桥梁的监测系统项目(含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结构监测感知设备,不包含桥梁施工监控) 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B.施工人员 要求( 应为施工单位人员 ):

项目经理 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业绩: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视频监控安装)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员资格: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独立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 下列 要求。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级及以上级别 独立投标人 按试验检测类、施工类 两类中低的;联合体投标 监测单位按试验检测类,施工单位按施工类)

B.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监测 单位。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 理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 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第三十 条、第三十 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 “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 相关网站查询 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 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 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 7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网址 http //218.2.208.143 30001/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http //49.77.204.17 15194/OP/login.aspx)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①监测: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施工:建筑业。 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①投标人若独立投标,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按 其他未列明行业、建筑业 均为小微企业 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承担监测任务的按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担施工任务的按 建筑业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给予联合体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大中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 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 预约 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本招标公告上侧 预约 ,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 预约 (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3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 招投标管理 ”—“ 预约管理 ”—“ 搜索 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 相关下载 进行学习 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6 预约开始时间 202 5 10 30 23 59 ,预约截止时间 202 5 11 6 23 59

7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49.77.204.17 15194/OP/login.aspx )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1 1 2 0 10 3 0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镇江市冠城路 8 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 7 楼开标室 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腾讯会议)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腾讯会议号 555-918-4842 ,无密码)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 .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 可以 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 69

邮政编码 2 12100

蒋先生

0511-85630243

招标代理 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 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 7楼

邮政编码 210024

安宇华、潘小茹

025-52161262-8002

E-mail 1925540469@qq.com

工作 QQ 1925540469

行政监督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镇江市南徐大道 67

0511-80828399

0511-80828132

邮政编码 212003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 5 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