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5-1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昆山锦溪镇锦荣路南侧
  • 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为7894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7489.49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125759.15平方米,4层;2#宿舍建筑面积为38732.64平方米,12层;3#宿舍建筑面积为38918.28平方米,1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584.4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最高高度为44.9米
  • 范围: 2.1.1建设地点: 昆山锦溪镇锦荣路南侧、昆开路东侧; 2.1.2工程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为7894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7489.49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125759.15平方米,4层;2#宿舍建筑面积为38732.64平方米,12层;3#宿舍建筑面积为38918.28平方米,1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584.4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最高高度为44.9米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 已由 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昆旅度审备(2025)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 昆山锦溪镇锦荣路南侧、昆开路东侧

2.1.2工程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为 7894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7489.49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125759.15平方米,4层;2#宿舍建筑面积为38732.64平方米,12层;3#宿舍建筑面积为38918.28平方米,1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584.4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10 米,最高高度为 44. 9 米。框架结构。

2.1.3. 合同估算价: 7 61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 求: 54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年 7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年 8 1 日开工

工程竣工日期: 202 6 12 23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1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 及配合甲方报批审核所需成果文件 (周边市政道路及政府规定需专项设计的除外),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通讯、弱电系统、智能化、电梯、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消防、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人防、室外管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幕墙、市政后配套、围墙及相关配套项目等所有工程设计)、电力专项设计(含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 及供电方案配合办理和服务 初步设计配合审査办理 人防、消防设计文件配合审查办理 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配合前期报建;⑥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 相关手续办理;⑦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简则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 由承包人修改

2) 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 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等采购及安装调试。

3) 施工内容包含:经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含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电梯防雷(含检测)、电力工程(含验收)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 给排水、通讯、弱电系统、消防、景观绿化及照明、人防、室外管网、标识标线等)、施工过程的专项设计(如基坑设计、专项措施等)、以及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 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 红线内前期场地平整、施工临设、临时围墙和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承包人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内。

5) 接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水表、电力、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相关手续, 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6) 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7) 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 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工程总承包业绩 202 2 5 20 日至 2025年5月19日 (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0 000万 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工程施工业 绩: 202 2 5 20 日至 2025年5月19日 (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0 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 业绩,且担任项 目经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 施工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业绩: 202 2 5 20 日至 2025年5月19日 (以设计合同日期为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 所提供的的类似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设计委托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 申请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__ ____ ____ 日至 ______ ____ ____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_ _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3.3.3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7 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至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投标备案,开通网上报名权限。联系电话: 0512-57379033 0512-57379037 。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办理 CA 认证业务:江苏省电子认证( CA )苏州服务中心昆山服务点(昆山市前进西路 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 0512-57121922,0512-57921288 。(如为联合体,网上报名和 CA 由牵头人实施)。

3.4 投标人不 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9 )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 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 0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 ( 苏建招办 [2022]2 ) ,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1 )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3 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 总承包项目经理 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5 )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 )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7 )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8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 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 甲级 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 一级 建筑工程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 09时00分至 2025年6月23日 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企业可使用 CA 通过 工程项目投标系统 已报项目 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23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7 .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7 .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上述 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 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 最高投标限价 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上发布。

10. 其他说明

10 .1 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 3 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10 .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 昆山市智慧住建 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 .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 CA 锁,咨询电话:国信 CA 0512-57921288 0512-55121926

10 .4 其他: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昆山市锦溪镇 地址: 昆山市中楠都汇2号楼1405-1406室
邮编: 215300 邮编: 215300
联系人: 丁伟 联系人: 石素兰
电话: 0512-57000685 电话: 0512-5793001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承诺书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招标答疑 昆山数光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声学产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截止时间:2025-06-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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