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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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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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氿滨高邸项目
(项目名称)
氿滨高邸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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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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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氿滨高邸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环科园高塍镇氿滨高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5]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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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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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东至红高路,南至规划道路朝阳路,西至红星河东侧绿地,北至规划道路梧桐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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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319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条件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住宅层数12层~17层,住宅套数不得小于1000套,沿街商业计容面积4000-4700平方米,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且应在地下部分另行设置非机动车库,容积率:1.01<R≤1.8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及门卫等。总投资约120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7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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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期限:
90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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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1189.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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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工程和相关用户配套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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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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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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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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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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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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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2
至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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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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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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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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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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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总监参与投标;
(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③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 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5人,合计9人;总监须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类注册证书(含二级)或江苏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提供上岗证或经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采集的监理员信息截图(满足前述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人员也可以作为监理员身份投标)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人员参与投标,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前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总监的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挑选编入投标文件中,其余人员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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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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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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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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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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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21日
16:00
时至
2026年01月2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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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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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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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11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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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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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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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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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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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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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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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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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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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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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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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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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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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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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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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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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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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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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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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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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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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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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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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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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07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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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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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6866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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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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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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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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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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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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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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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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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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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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