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路四期设计(重发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沙路四期设计重发
- 项目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 规模: 新建金沙路四期道路,潇湘路至新城区高级中学次出入口北侧,长约300米,宽约30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 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 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3
项目详情
金沙路四期设计招标公告( 资 格后审)( 重发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路四期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 [2024]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沙路四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
2.1.2建设规模:新建金沙路四期道路,潇湘路至新城区高级中学次出入口北侧,长约300米,宽 约 30米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 km/h。项目总投资约228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设计费约45万元。
2.1.4 服务期限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周期;完成勘察至施工图设计期限 3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同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设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等设计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当具备 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 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1 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1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 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 5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 截止时间
5 .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
5 .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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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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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 ) : 10 分 技术标 ( 设计文件 ) : 72 分 综合 标 ( 商务部分 ) : 1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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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1 经济标 |
投标报价 ( 10 分 )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扣 0.1 分,每低 1%扣 0.2 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说明: ( 1)上述设计费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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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技术标 |
设计文件 ( 72分) |
总体设计方案 ( 30 分) |
( 1)方案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标识是否清楚,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 2)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方案阐述是否充分、合理; ( 3)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 ( 4)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 5)道路平、纵、横断面设计是否合理,周边地块出入及道路接线是否合理; ( 6)设计方案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推荐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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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及重要路段方案 ( 20 分) |
( 1 ) 对关键节点及重要路段分析清晰,方案全面、准确,提出的对策及建议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 2 ) 路基、路面和构筑物设计是否合理: ( 3 ) 现状管线调查是否充分,管线综合布置是否合理; ( 4 ) 利用及新建排水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 5 ) 附属设施设计是否合理,采用的形式是否安全、经济、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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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方法 ( 5 分) |
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应用等)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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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概算编制( 10分) |
概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编制深度,分项齐全,详细,技术经济指标选用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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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 4 分) |
设计质量、进度的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完善、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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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 3 分) |
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满足施工等阶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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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技术标采用暗标,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2、评审标准: (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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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综合标 |
商务部分 ( 18分) |
投标人业绩 ( 6分) |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1、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以上业绩要求的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上的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2、 类似设计业绩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 4、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仅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 注: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与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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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1、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以上业绩要求的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上的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提供可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该合同的中标通知书或该合同的业主方证明(加盖业主方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2、 类似设计业绩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 4、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业绩的 可重复 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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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及配置 ( 6分 ) |
除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 1、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 2、道路专业 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并同时具有高级 (含)以上 职称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 3、给排水专业 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 (含)以上 职称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 2 分。 注: ①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②以上第1-3项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聘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③以上第1-3项证明材料: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须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职称以 职称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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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云龙区金融集聚区 C座
联系人: 庞涛
电 话: 0516-8080321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下淀路 E20创意园B栋三楼
联系人: 宋宇静
电 话: 0516-87893899/13615113209
202 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