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高新区城东板块
- 规模: 通州区扬子江路东,金桥路北的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项目,实施段起点为扬子江路长寿桥,河道往南移至金桥路北侧约20米处,终点接牡丹江路喜乐桥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城东板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5
项目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通
数据投审
〔
202
5
〕
64
号
)
批
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高新区城东板块。
2.1.2 建设规模:
通州区扬子江路东,金桥路北的南通市通州区南郊河改道工程项目,实施段起点为扬子江路长寿桥,河道往南移至金桥路北侧约
20米处,终点接牡丹江路喜乐桥。本次改线河道长度约570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工程、打坝降水、新建护岸、河道清淤、简易绿化等等项目相关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为
668.96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9
0
日历天
,
计
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
9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5年
12
月
8
日,
(开工
25天内打坝降水、清淤外运及现状河道填埋完成(如25天内没能完成上述工程量,按承包人工期延误进行违约处理);9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具
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算。
注:
CA
系统工期统一填
90
日历天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
合格
)。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及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同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注:(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精神执行
。
省外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六类
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
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2
日至
2025年
9
月
5
日
9
时
0
0
分
;
4.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5
日
9
时
0
0
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
1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
555
号江海圆融汇
1
号楼
13
楼
|
地址
|
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
|
联系人
|
姚
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
电话
|
0513-86598690
|
电话
|
1510628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