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南区10万亩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调查及论证项目
- 项目地址: 滨海县海域内
- 范围: 根据滨海县滨海南区10万亩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二级论证需求,通过对滨海县滨海南区相关海域海洋水文气象、海底地形地貌与冲淤积、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海洋生态等资料开展搜集、调查,掌握滨海县滨海南区相关海域水深、水动力、水质、沉积物质量、生物生态等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编制滨海县滨海南区10万亩开放式养殖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服务。论证编制单位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及时、合法、有效提供养殖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为海养殖用海确权工作提供依据、支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8
项目详情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南区10万亩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调查及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南区 10万亩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调查及论证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根据滨海县滨海南区 10万亩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二级论证需求,通过对滨海县滨海南区相关海域海洋水文气象、海底地形地貌与冲淤积、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海洋生态等资料开展搜集、调查,掌握滨海县滨海南区相关海域水深、水动力、水质、沉积物质量、生物生态等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编制滨海县滨海南区10万亩开放式养殖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50 万元。
2. 3项目 地点: 滨海县海域内
2. 4工 期 : 60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 招标项目的 独立法人 。
3.1. 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 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 2 )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 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 失信行为的, 本项目的 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
( 3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5 )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 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 行为 系统已启用, 投标单位 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 、 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 行为 ,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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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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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一致;不一致的, 提供 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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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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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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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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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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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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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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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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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和代理 |
符合 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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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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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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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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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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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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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 “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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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本章 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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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0 分 服务方案 : 42 分 企业实力 : 3 分 人员配置: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 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方案得分应取所有 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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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 投标报 价 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 投标报 价 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报 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K取值为: 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方法三的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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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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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 4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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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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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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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技术响应 ( 42 )分 |
服务方案 |
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总体要求,项目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相关过程是否有具体措施等状况进行综合评 分 ( 满分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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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进度保障、技术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满分 8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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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是否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各项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 ( 满分 8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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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对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 ( 满分 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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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诠释、理解,是否了解各项业务流程, 工作范围的难点、重点等描述与分析是否全面、清晰、准确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满分 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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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商务响应 ( 13 )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同时认证范围 应与本项目有关 ,有一个得 1分 , 本项最高 3分。 注:以上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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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
( 1)拟投入 的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 工程类 职称 的 得 2 分 , 具备正 高级 工程类 职称的得 4 分 。 ( 2)拟投入 的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及以上 工程类 职称, 有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6分 。 注: 上述评分项中涉及的人员,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职称证书 和 从 2025 年 4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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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4 ) |
业绩 ( 5 )分 |
业绩 |
投标人自 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海域调查或论证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 扫描件 ,未按要求 提供或提供不全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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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上述技术响应部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小项不得分外,各评审小项得分均不应低于该评审小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该评审小项满分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服务方案等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内容极差严重偏离项目需求的也不得分。 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专家仅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材料评审,投标人未提供在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完整、齐全、详尽的准备投标材料供评标专家评审,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齐全、未详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评标委员会认为可以或应当或要求投标人限期补充或澄清的材料外,评标专家有权不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递交的任何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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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 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获取 招标 文件 。( 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 “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以及 以及 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binhai.gov.cn/) 同步发布 。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参 加 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注:
( 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 2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 广联达投标服务 下载网址为: http://47.96.237.140:8088/# ) )
( 3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注:开标大厅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 4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 CA 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 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 CFCA 盐城专线: 18061882568
( 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薛工 13338617805 或蔡工 15358238096 。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 , 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市信息科号码: 0515-6908353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峰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海县城育才西路 246号 地 址: 滨海县永康路 5-53号华德名人苑 (南门往东二排)
邮 编: 224500 邮 编: 224500
联 系 人: 庞先生 联 系 人: 沈 先生
电 话: 15851115551 电 话: 1385119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