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507001-X01]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城南路3号
  • 规模: 本项目新增用地447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235.11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50924.1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15310.9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735.1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华光环能相关工程技术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项目建成后提供企业科研办公服务
  • 范围: 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内装饰、景观、含概算编制)及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三星设计,零碳建筑设计,三板与装配式设计,抗震设计,人防设计,管线综合方案,弱电智能化,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泛光照明,幕墙,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如有),BIM设计(如果政府审批需要则提供),相关报建配合(完成甲方需要的各类报建报审需求),设计管理(提供总控和协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 锡新数投备[2025]3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城南路3号
工程规模: 本项目新增用地447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235.11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50924.1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15310.9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735.1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华光环能相关工程技术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项目建成后提供企业科研办公服务。
工期: 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700.0 万元
招标范围: 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内装饰、景观、含概算编制)及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三星设计,零碳建筑设计,三板与装配式设计,抗震设计,人防设计,管线综合方案,弱电智能化,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泛光照明,幕墙,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如有),BIM设计(如果政府审批需要则提供),相关报建配合(完成甲方需要的各类报建报审需求),设计管理(提供总控和协调)。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财务要求: 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投标人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11日 15:00 时至 2025年07月1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04日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3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熊龙飞
联系人:
邵晓红
电话:
0510-82833962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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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81140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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