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二期监理
- 项目地址: 扬州市秦邮路以西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秦邮路以西、雅歌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000 ;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7
项目详情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 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 扬广行审备﹝ 2024 ﹞ 54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扬州广盛液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欧(扬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园)二期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扬州市秦邮路以西、雅歌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16000 ㎡。
2.2 其他 :/
2.3 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投资控制;( 2 )工期控制;( 3 )质量控制;( 4 )信息管理;( 5 )合同管理;( 6 )安全管理;( 7 )组织协调;( 8 )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筑、结构、给排水、海绵城市、暖通、照明、消防、道路、智能化、停车场、管网综合、机电设备安装、外立面装饰、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围墙、亮化、动力配电等。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13.4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 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 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3 投标人没有被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信用江苏 ” ( www.jscredi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 信用中国 ” 和 “ 信用江苏 ” 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 。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获取 。
5.3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 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2.0
(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平台 发布。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广盛液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楼 2 号楼) 22 层
联 系 人: 陈竞春、张鹏艳
电 话: 0514-87591145 、 18014062399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