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402005-X03]卫星工业园区改扩建项目监理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3-1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卫星工业园区改扩建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新区梅村街道锡达路566号
  • 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6351.09平方米,包含土建、安装、室外市政及绿化工程。其中土建包含厂房四(建筑面积14921.95平方米,其中地上3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14313.5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08.4平方米)、厂房五(建筑面积6948.47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六(建筑面积8881.28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七(建筑面积7877.61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八(建筑面积9255.75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九(建筑面积8041.01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连廊一(建筑面积56.32平方米,共1层)、连廊二(建筑面积56.32平方米,共1层)、连廊三(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共1层)、连廊四(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共1层)、连廊五(建筑面积92.11平方米,共1层)、连廊六(建筑面积109.01平方米,共1层),本项目最大高度约28.10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本项目建安费约17500万元
  • 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卫星工业园区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卫星工业园区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3]8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卫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卫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区梅村街道锡达路566号
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6351.09平方米,包含土建、安装、室外市政及绿化工程。其中土建包含厂房四(建筑面积14921.95平方米,其中地上3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14313.5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 608.4平方米)、厂房五(建筑面积6948.47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六(建筑面积8881.28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七(建筑面积7877.61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八(建筑面积9255.75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厂房九(建筑面积8041.01平方米,共3层/局部4层),连廊一(建筑面积56.32平方米,共1层)、连廊二(建筑面积56.32平方米,共1层)、连廊三(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共1层)、连廊四(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共1层)、连廊五(建筑面积92.11平方米,共1层)、连廊六(建筑面积109.01平方米,共1层),本项目最大高度约28.10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本项目建安费约175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7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3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 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 1)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否(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017]第35号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3月19日 16:00 时至 2025年03月2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09日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卫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前进花园271号101室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康社区居委会2楼201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刘明
联系人:
马轩东
电话:
0510-82111534
电话:
0510-858191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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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05435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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