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重发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6-02-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境内,涉及国信工业园区
  • 概况: 2.1标段名称: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境内,涉及国信工业园区、平桥临港产业基地 2.3建设内容:卤水净化装置、制盐装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精制盐+150万m3/年的高纯精制卤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649.380692万元(装饰装修约占1301万元,景观绿化约占1347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数智中心室内装修、数智中心前景观广场、制盐厂区二期地块绿化、净化厂区绿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5

项目详情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 施工 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6912005001(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 已由 淮安区行政审批局 淮安区政务投资备〔2025〕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数智中心装修及厂区绿化工程 施工

2.2 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境内,涉及国信工业园区、平桥临港产业基地

2.3 建设内容: 卤水净化装置、制盐装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精制盐+150万m3/年的高纯精制卤水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 . 5 工程规模: /

2 . 6 工程 合同 估算价(万元) 2649.380692 万元(装饰装修约占130 1 万元,景观绿化约占1 347 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数智中心室内装修、数智中心前景观广场、制盐厂区二期地块绿化、净化厂区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型 □ ?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 . 9 工期 1 2 0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026年 4 5 日前完成厂区内除其他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安装场地以外的所有绿化场地的平整工作,具备绿化种植条件;2026年 5 月20日前完成以上区域的绿化种植工作 以及数智中心内二楼机房、四楼驾驶舱装修工作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非财政资金(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2020 5 1 日以来 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绿化 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均可) 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 .2自 2024 2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4 .3自 2025 2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2025年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配置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同时不低于(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其中必须有一位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景观绿化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本工程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 共同投标协议 原件, 共同投标协议 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在招标人的接受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 抽取 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 或平均值(含)以上 ] 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 是否在 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 2 .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 2 .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 2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

……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 是否 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3

投标人业绩: 2

投标报价: 85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其他: /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 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 为: 建筑工程为90% 100%,装饰、安装为88% 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 100%,其他工程88% 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2%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 如采用两阶段评标, 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 (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他 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

?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 0.1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完整;方案针对性强;施工标段划分明确。

不超过 5

1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建议页数2-4页)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科学合理。

不超过 4

2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建议页数5-10页) 施工进度计划完整;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全面。

不超过 10

2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合理、阐述详细。

不超过 9

2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建议页数6-12页)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科学合理。

不超过 12

2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建议页数15-28页)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成熟科学;对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阐述准确;解决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

不超过 20

2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建议页数6-15页)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阐述详细。

不超过 10

1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BIM信息技术的使用。

不超过 10

1

2.3.4 ( 2)

投标人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限评1个);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均可)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限评1个)。

备注:本打分项中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不可以重复。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公共建筑”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 ,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 、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建筑(机场航站楼、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

2.3.4 (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5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5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2 12 15 00 2026 3 15 17 3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3 16 9 3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 要求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

联系人: 戴先生

电话: 18936517729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851797368

项目负责人 刘先生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liuwei@jocite.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淮安区数据局 (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 29 号)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5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