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包装车间、2#初加工车间、3#包装车间、4#初加工车间)重发公告
- 项目名称: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包装车间2车间3包装车间4车间重发
- 项目地址: 邳州市宿羊山镇武山东路西
- 规模: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厂房约2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 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宿羊山镇武山东路西、发展大道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1#包装车间、2#初加工车间、3#包装车间、4#初加工车间) 招标公告 ( 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已 由 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邳政服投备( 2025)28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资金及向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1#包装车间、2#初加工车间、3#包装车间、4#初加工车间)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邳州市宿羊山镇武山东路西、发展大道南 。
2.1.2 建设规模: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厂房约 2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2.1.3 最高投标限 价: 17978700.34 元 。(其中暂列金额 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2.1.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蒜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1#包装车间、2#初加工车间、3#包装车间、4#初加工车间)新建厂房20380.47平方米,其中1#包装车间、2#初加工车间10695.75平方米,3#包装车间、4#初加工车间9684.72平方米 土建及安装,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 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且必须满足 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其他公司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 全员、施工员任 一职务。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 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 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所有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外)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 合体所有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 8〕23 号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 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 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投标人所用 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 质查询信息以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9 时 3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 bidder ) ”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6 年 1 月 5 日 9 时 3 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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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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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 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 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 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5% ;(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 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 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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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仅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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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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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值(取值6分)。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 本工程信用分执行徐住建发〔 2025〕30号,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得分按照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企业为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 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 4009980000。
9.3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4 监督部门 :邳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定额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6-69097772 。
招 标 人: 徐州技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邳州市宿羊山镇工业园区
联 系 人: 陈婷
电 话: 1876220998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咨策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淮海文博园 2号楼2楼
联 系 人: 姜琳
电 话: 0516-81310888
202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