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路(瑞兴路-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玉兰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经三路瑞兴路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玉兰智达路张江公路玉兰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 概况: 2.1招标范围:经三路(瑞兴路-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玉兰路)监控工程包含的网络高清设备、高空瞭望相机、电子警察、车辆、人脸卡扣抓拍相机、违停球机、单点测速设备、行人闯红灯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交通行为全程检测设备、静止鸣号采集设备、广域多目标跟踪雷达、智能机箱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经三路(瑞兴路 - 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 - 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 - 玉兰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三路(瑞兴路 - 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 - 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 - 玉兰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行审投资〔 2025 〕 24 号、通开发行审投资〔 2025 〕 21 号、通开发行审投资〔 2025 〕 38 号 (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经三路(瑞兴路 - 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 - 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 - 玉兰路)监控工程包含的网络高清设备、高空瞭望相机、电子警察、车辆、人脸卡扣抓拍相机、违停球机、单点测速设备、行人闯红灯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交通行为全程检测设备、静止鸣号采集设备、广域多目标跟踪雷达、智能机箱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施工图)。
2.2 交货地点: 按招标人指定位置。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经三路(瑞兴路 - 和兴路)、瑞兴路(经三路 - 玉兰路)、智达路(张江公路 - 玉兰路)分别须 60 日历天内(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起始计算时间)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
2.4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 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 ) 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电子警察或治安监控)业绩。
注: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 “ 信用中国 ”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7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25 〕 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故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中的 “ 资格评审标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标证通 ” 、 “ 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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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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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开发区能达大厦 10 楼 |
地 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14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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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张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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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 81529979 |
电 话: |
18151326960 |
2026 年 01 月 21 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即全省统一主体库 )” 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 ” ),一律从经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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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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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一致;不一致的,持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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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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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1.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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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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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 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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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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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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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 ) 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电子警察或治安监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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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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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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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为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银行保函) 2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的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1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 板块。 2 、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且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第六章《索即付投标保函》,核验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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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结果 |
1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 “ 信用中国 ”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25 〕 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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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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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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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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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 “ 主要货物需求 ” 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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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技术标: 60 分;商务标(投标报价): 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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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技术标评审( 6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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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方案、参数规格、能力响应程度 (满分 30 分) |
1. 技术方案响应程度( 16 分) ( 1 )技术方案总体设计 4 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技术响应方案的总体框架、重点及难点解决方案、系统功能、系统连接及调试等方面打分,较好的 3-4 分,一般的 1-2 分,差的 0-1 分。 ( 2 )人脸识别系统接入 4 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设计的与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有人脸识别系统对接方案,方案最优,详尽可行的 4 分,方案次优,可行的得 3 分,方案一般的得 2 分,方案粗糙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 3 )本次视频云扩容方案 4 分。包括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有综合应用系统、云存储系统等扩容。评委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兼容性横向比较。较好的 3-4 分,一般的 1-2 分,差的 0-1 分。 ( 4 )投标人提供治安数据接入单元设备与开发区公安分局视频云系统能够兼容的证明材料,证明所提供硬件设备满足无缝接入现有云平台并接受管理的能力,符合要求的得 2 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5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接入服务原厂承诺函,承诺在本次项目中提供的接入服务可满足新建点位接入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台与开发区公安局分局智能实战平台,无条件实现视频码流数据写入开发区视频云存储。提供承诺函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10 分): 根据项目及技术参数要求所明确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适合性打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投标时提供技术偏离表,设备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每有一项不符合的扣 1 分,直到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 产品性能( 4 分) ( 1 ) 900 万电子警察正向抓拍摄像机,最多可以检测并跟踪区域内 240 个目标,可抓拍输出车牌局部照片、车窗局部照片、非机动车局部照片等;得 1 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 ( 2 ) 900 万电子警察反向抓拍摄像机,在满足 GA/T 1202-2022 一级补光标准,补光 ≤20lx 前提下,设备抓拍图片满足 GA/T 832-2014 标准中 3.6.1 要求,车牌、车身颜色、车内前排人脸及衣着均清晰可见;得 1 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 ( 3 )所投安全管理终端制造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的风险评估认证,得 1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4 )交警数据接入单元,可以将抓拍图片数据无需经过任何转发服务器,实现前端数据直接接入至云存储系统,并将同一点位产生的多种不同大小、不同类型的数据按策略自动分池存储到不同资源池中;得 1 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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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务响应 (满分 5 分) |
1. 付款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付款方式及付款周期作实质性响应,根据付款方式提出付款方案并承诺,得 2 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2. 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及安装期,每承诺提前 2 天加 1 分,满分 3 分,无承诺的不得分。合同交货期及安装期以投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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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装及调试方案 (满分 10 分) |
1. 施工组织方案 5 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施工方案、时间进度安排、质量控制、产品进场报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 较好的 4-5 分,一般的 2-3 分,差的 0-1 分。 2. 项目人员 5 分。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职称(计算机网络或智能化)证书的,有一项得 1 分,同时具有两项的得 2 分; 团队技术工程师 1 人:具有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高级职称(计算机网络或智能化)证书的,有一项得 0.5 分,同时具有两项的得 1 分; 团队技术工程师 1 人:具有 CISP 信息安全人员认证证书、高级职称(计算机网络或智能化)证书的,有一项得 0.5 分,同时具有两项的得 1 分; 现场安装人员具备登高证、特种作业电工证的,每类人员有 1 人得 0.5 分,每类人员最高 0.5 分,本项满分 1 分。 注: 1 、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 -2025 年 12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以挂靠公司、投资子公司等方式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040 号)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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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类似业绩 (满分 5 分) |
投标人近五年内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 ) 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电子警察或治安监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有一个得 1 分;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4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有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 1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 、 同一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3 、可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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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售后服务能力 (满分 10 分) |
1 、售后服务方案 5 分。系统售后服务方案、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尽、措施具体。 较好的 4-5 分,一般的 2-3 分,差的 0-1 分。 2 、故障响应时间 4 分。重要故障到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4 小时的得 4 分,不超过 8 小时的得 2 分,不超过 12 小时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具备登高作业车辆的(车主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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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以上项目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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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报价( 40 分) |
1、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14.00 万元。 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40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0.5 分 ( 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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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顺序: 投标人资格评审( 2.1.2 款)(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 — 符合性评审( 2.1.1 ; 2.1.3 ; 2.1.4 款)(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人: ( 1 )总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2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 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② 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注: 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 、 “ 资格审查文件 ” 、 “ 技术标 ” 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有关原件供招标人备查,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投标文件需提交的扫描件(除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的相关资料之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 、投标人除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包含内容以外,还应根据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细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有缺漏,致使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不得分或失分,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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