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99003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4-09-0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水务
  • 项目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区
  • 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1)对谭寺路、扬帆路、宁康路和万泉路存在Ⅲ、IV结构性缺陷的污水管道进行开挖更换;开挖修复管径d500混凝土管,总长814.44米,其中谭寺路217.5米,扬帆路95.7米,宁康路181米,万泉路320.24米。(2)对谭寺路、孟鹤路、扬帆路、宁康路、万泉路、溪水路和高峰路存在沉积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管径d500,总长1966.1米;管径d1000,总长147米;管径d300,总长15.5米;管径d800,总长12米;其中谭寺路管径d500长度42.8米;孟鹤路管径d500长度223.2米;扬帆路管径d300长度8.5米;宁康路管径d500长度35.9米;万泉路管径d500长度431.2米;溪水路管径d500长度235米,管径d1000长度147米;高峰路管径d300长度7米,高峰路管径d500长度998米,高峰路管径d800长度12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0

项目详情

编号: NJJNSL24082017401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江宁审批投字[2024]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为 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2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区

招标内容及规格: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1)对谭寺路、扬帆路、宁康路和万泉路存在Ⅲ、IV结构性缺陷的污水管道进行开挖更换;开挖修复管径 d500混凝土管,总长814.44米,其中谭寺路217.5米,扬帆路95.7米,宁康路181米,万泉路320.24米。(2)对谭寺路、孟鹤路、扬帆路、宁康路、万泉路、溪水路和高峰路存在沉积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管径d500,总长1966.1米;管径d1000,总长147米;管径d300,总长15.5米;管径d800,总长12米;其中谭寺路管径d500长度42.8米;孟鹤路管径d500长度223.2米;扬帆路管径d300长度8.5米;宁康路管径d500长度35.9米;万泉路管径d500长度431.2米;溪水路管径d500长度235米,管径d1000长度 147 米;高峰路管径 d300长度7米,高峰路管径 d500长度 998米,高峰路管径 d800长度 12米。

规模(估算价): 590.95 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业绩要求: 企业近5年[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务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对应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章节中。 资格审查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兼得。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2、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3、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需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质量)员、造价工程师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18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8.00

1.1 、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得 2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2 分。

1.2 、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 6 分)。

1.2.1 、管道相邻设施保护、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3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3 分。

1.2.2 、施工地区排水现状调查详细、调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3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3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00

2.1 、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2.2 、项目部、施工交通、用电、料场等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2.00

3.1 、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同时具有施工进度网络图的得 1 分;施工进度网络图有明显缺项漏项的,酌情扣分 , 最多扣 1 分。

3.2 、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工期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0.5 分。

3.3 、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0.5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2.00

4.1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4.2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2.00

5.1 、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5.2 、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00

6.1 、积淹水工程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6.2 、环境保护、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项目管理机构

4

1

项目管理机构

4.00

1 、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 ) 、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 ) 、安全员(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造价员(提供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注:一级造价师、二级造价师均可 ) 、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 ) 各一名,全部满足得 3 分,每少 1 名扣 0.6 分。(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满分 1 分。(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 2023 8 月至 2024 7 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水务交易系统诚信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注: 1 、以上要求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2 、同一人不同岗位,不得重复计分。

投标报价

69.00

1

投标总价

69.00

评标基准价 C=A × Q1+B × Q2 : 其中 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 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Y% 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 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0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 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5 小于 有效投标数 小于等于 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大于 20 时,取剔除 n 个最高评标价和 n 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n= 有效投标人数量× 20% (去除小数取整数) ; 其中 Q1 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 65% 70% 75% 80% 85% ,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 Q2=100%-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 ,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 (Y%) ,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Y=85% Y 的取值为 80 85 90 ,常规项目取值为 85 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Y% 时, B= 最高报标限价× Y%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100% (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 0.5 分,每低于 1% 0.3 分;不足 1% 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其它因素

9

1

大气污染防治承诺书

1.00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 1 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

企业业绩

2.00

企业近 5 [2019 9 1 日(含)以来 ]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7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项目,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务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对应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章节中。

资格审查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兼得。

3

信用分

6.00

信用评分: 6 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 90% 进行折算。

说明:

1 )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 90% 进行折算。

2 )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 90% 进行折算。

3 )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业务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

4 )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 (90%) 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 )进行折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3日 20:06:40 2024年09月10日 20:06:00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 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8.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经理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7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8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9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电话:025-8718791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栋B座
邮 编: 211100 邮 编: 211100
联 系 人: 夏皓闻 联 系 人: 宣志霞
电 话: 025-85096713 电 话: 1737297921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85ed1fe7-b289-46fc-8df1-18059d17ddb7
招标及答疑文件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hy/JSGCZtbMis2_NJSL/Pages/ZhaoBiaoGongGao/Attach_List.aspx?ViewGuid=e85162aa-5e39-46b9-8c68-b73260a21e9e@8w5vTj1AGsDP9f6IlwOhYOkAaK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