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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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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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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市区监所监室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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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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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公安局市区监所监室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无锡市公安局市区监所监室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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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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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无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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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对监管中心监室进行改造、监所用房及武警中队营房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具体包括:(一)监室改造。主要包括市看守所、市女子看守所监室床具改造及新增,卫生间改造;市看守所、市女子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室新增空调,柜机空调顶部安装防攀爬斜坡;市拘留所拘室墙体出新(二)监所及配套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其中市看守所、市女子看守所主要涉及监区及各监室污水管道、传染病监室化粪池、监室放风场地面、监区通道门、医务区及在押人员浴室改造;市拘留所主要涉及监室卫生间、备勤楼浴室等部分区域改造;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涉及雨污水管道、学员教育楼、监室卫生间、女子康复楼、行政楼、浴室、百米长廊、门卫值班室等部分区域改造;监管中心应急备勤楼主要涉及备勤室、楼顶水箱、检修孔等部分区域改造。(三)驻所武警中队营房安全隐患整治。主要包括营区主楼吊顶、卫生间、木门,营区食堂等部分区域改造。(四)在市看守所新建监区监室加装盥洗热水和直饮热水加热装置(系统)。涉及改造面积约10013 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18米,单跨跨度(最大):19.2米。建安费约1807.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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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期限:
30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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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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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无锡市公安局市区监所监室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阶段、审计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及质保期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修缮及装饰、安装、市政改造等。其中修缮土建工程包括拆除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墙顶地装饰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市政工程包括雨污水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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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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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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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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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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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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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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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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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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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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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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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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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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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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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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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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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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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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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28日
16:30
时至
2026年02月02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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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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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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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2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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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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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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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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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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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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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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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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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建设单位)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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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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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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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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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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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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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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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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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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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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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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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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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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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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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亦文、陈子镱、龚茜茜、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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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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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2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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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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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6810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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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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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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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6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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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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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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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4533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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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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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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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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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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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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