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重发公告第1次)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重发
  • 项目地址: 海陵南路399号,泰州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内东侧闲置地块2.3建设内容: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 规模: 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新建地下一体式组合池3473.89m3/d,包括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应急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费池、污泥池等;地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58.62m2,包括污泥脱水间、危房间、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控制间、在线监测间、格棚间、废气处理设备间等;以及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工程等安装工程。2.6招标范围
  • 范围: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2.4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规模: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新建地下一体式组合池3473.89m3/d,包括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应急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费池、污泥池等;地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58.62m2,包括污泥脱水间、危房间、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控制间、在线监测间、格棚间、废气处理设备间等;以及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工程等安装工程。2.6招标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011886000083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5]1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海陵南路399号,泰州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内东侧闲置地块
2.3建设内容: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新建地下一体式组合池3473.89m3/d,包括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应急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费池、污泥池等;地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58.62m2,包括污泥脱水间、危房间、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控制间、在线监测间、格棚间、废气处理设备间等;以及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工程等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11886000083001001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市人民医院海陵院区污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527.0
2.7工期: 12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3.6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B 证)。

3.3.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 年 12 月-2026 年 2 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 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 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 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3 . 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或者项目负责人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 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 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自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自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且在 拟分包项目计划表 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
5.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 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

?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 抽取 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15 家( 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 7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 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 或平均值(含)以上 ] 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 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 95

? 信用评价分 3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 为: 建筑工程为 90% 100%,装饰、安装为88% 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 100%,其他工程88% 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100%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 =A×K

下浮率 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 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K

A= 最高投标限价 ×(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 及以上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 92%-89%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值外 中随机抽取 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与 最高投标限价 ×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在 阶段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 阶段 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 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 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 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5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95

其他因素评分 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试情况说明.pdf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查询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申报的审核时间,投标截止时未查询到结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无法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公示得分的单位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最新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为准。

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 0。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3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2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9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 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8.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 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泰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太湖路3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高路309号泰州国际汽车城10幢401-403室、405-408室、501-503室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
陈亮
电话:
0523-89890040
电话:
0523-8688282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3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300
电子邮箱:
1531674610@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州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688260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