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 项目名称: 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灌南县智慧施工
- 项目地址: 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佛山路东侧,珠海路北侧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佛山路东侧,珠海路北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0
项目详情
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数据备〔
2024〕573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
段名称:
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
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佛山路东侧,珠海路北侧。
2.1.3、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12亩,总建筑面积约
131600
平方米,包含一栋展销服务中心、一栋快递分拣中心、
2栋冷库、4栋常温仓,包含配套建设智能化、装修、附属等。
2.1.4、工 期:
45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1.6、最高投标限价:456742658.51元
2.2、招标范围:
灌南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包含土石方
工程、
土建工程、
幕墙工程、
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
暖通
工程
及室外工程施工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投标人须
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构筑物除外)工程施工
(工业建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
划分)
。
(
1
)
投标人
必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2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若提供的是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一项目以最后的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3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
施工内容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
上传至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
,否则不予认可。
(
4
)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
5
)
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至
诚信库或使用制作工具生成的
资格预审
文件
中
。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
不予认可
。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5、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
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2、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附件)
(
3)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4年6月-2024年11月
。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
[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4)
本
项目
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
5)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通过资格预审的家数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其中:
(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或报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3)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国优奖项数量多的优先;国优奖项数量相同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多的优先;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总分
(
43
分)
|
1、类似项目业绩(
20
分)
2、认证体系(
3
分
)
3、工程奖项(10分)
4、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
|
|
1
、类似项目业绩(
20
分)
|
(
1)企业业绩(
10
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构筑物除外)
工程施工的
(工业建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划分)
,有
1个得
10
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有
1个得
5
分。企业业绩最高得
10
分。
(
2)项目负责人业绩(
10
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构筑物除外)
工程施工的
(
工业建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划分
)
,有
1个得
10
分,最高得
10
分。
注:(
1
)投标人
必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2
)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若提供的是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一项目以最后的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
施工内容
、
项目负责人、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
上传至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
,否则不予认可。
(
4
)本次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
(
5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
6
)
资格审查业绩不纳入预审业绩打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预审打分时不重复计分。
(
7
)
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至
诚信库或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中
。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
不予认可
,本项不得分
。
|
|
2
、认证体系
(
3
分
)
|
(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注:
(
1
)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联合体牵头方的认证体系评审因素进行打分。
(
2)以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本项不得分。
|
|
3
、工程奖项
(10分)
|
2020 年01月 01 日(获奖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的
新建
房屋
建筑
工程
: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国优包括
“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只计取5个项目,本项最高得10分;每个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注:
(
1
)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奖项。
(
2)
提供的奖项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颁发部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的文件为准,并提供相应工程施工合同。
(
3
)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不得重复计分。
|
|
4、
项目负责人答辩(
1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
,评分分值为10分。
具体程序如下: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
具体时间暂定为:
2025年01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
3)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4)该评分项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五、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5.1、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
次
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
7名不排序
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业绩2分。
(一)投标报价(
8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9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
K2=90%
(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重新计算。
(二)
施工组织设计
(
18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3
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3
分
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页);
2
分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页);
3
分
7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
2
分
8、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建议页数
3-5页)
;
1分
说明:
(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
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2)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
2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
: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构筑物除外)
工程施工的
(工业建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划分)
,有
1个
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构筑物除外)
工程施工的
(
工业建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划分
)
,有
1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说明:
(
1)
投标人
必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2
)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若提供的是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一项目以最后的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
施工内容
、
项目负责人、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
上传至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
,否则不予认可
;
(
4)
本次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
(
5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
(
6)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7)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本项不得分。
5.3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六、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15
日
至
20
2
5
年
01
月
20
日
;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分
;
7.2
、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九、
其它
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
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
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百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珠海路
8
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18-8333217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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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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