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5-07-0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2.2工程规模: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共管廊
  • 规模: 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共管廊、蒸汽管网、及收购部分管廊、管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西至长江路(长江北路、长江中路、长江南路),东至襟江路(襟江北路、襟江中路、襟江南路),南至天星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合围区域内根据园区发展需求建设相应的配套管廊,建设公共管廊约29800米,及根据企业需求对部分已建公共管廊加层;②建设DN80-DN800蒸汽管线长度约59350米,管线优先采用架空敷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埋地方式敷设;③在公共管廊及蒸汽管网路边及入园企业货物出入口需设置防撞护栏,在路口及过路管廊两侧设置限高架;④收购成兴国投、新浦公司、污水处理厂等其他企业在园区代建的管廊、管架,及中港路先尼科DN150中压蒸汽管线,方便园区统一整合管理。2.3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5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 已经由 泰兴市数据局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项目备案证泰数据备[2025]14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共管廊、蒸汽管网、及收购部分管廊、管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西至长江路(长江北路、长江中路、长江南路),东至襟江路(襟江北路、襟江中路、襟江南路),南至天星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合围区域内根据园区发展需求建设相应的配套管廊,建设公共管廊约29800米,及根据企业需求对部分已建公共管廊加层;②建设DN80-DN800蒸汽管线长度约59350米,管线优先采用架空敷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埋地方式敷设;③在公共管廊及蒸汽管网路边及入园企业货物出入口需设置防撞护栏,在路口及过路管廊两侧设置限高架;④收购成兴国投、新浦公司、污水处理厂等其他企业在园区代建的管廊、管架,及中港路先尼科DN150中压蒸汽管线,方便园区统一整合管理。
2.3工期要求: 10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31886000141001002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二期项目园区老旧蒸汽管线置换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15000万元(最终计费额按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格计取)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施工工期暂定为10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为准,缺陷责任期中无条件配合。
183.6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50%(扣除预付款,直至扣完),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存在甲供材料项目,增加材料费)×中标监理费率}。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 个月)。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 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能力和信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项的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 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 总分100 )

? 投标报价: 80

? 项目监理机构: 1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监理大纲: /

? 类似工程业绩: 1

奖项: /

? 监理 综合评价: 5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 × K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 96% 97% 98% 99%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A × Q1 B × Q2

Q1 的取值范围为:10% 15% 20% 25% 30%

Q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注:1. 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种。

2. 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 时,若 3 ≤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0.15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0.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0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合理化建议

90% ≦优<100% 80% ≦良< 90% 60% ≦中< 80% 30% ≦差< 60% 。下同

/

……

……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最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总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机电安装工程类 的得 1 分;专科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 的得 / 分;

(2) 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 分;

(3 )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4 )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 10 年以上(含)的得 1 分;满 5 年以上(含)的得 0.5 分;{注:以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未提供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则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仅按最长年限计一次)

(5 )国监注册专业类别(建设工程类)为 机电安装工程 的,得 1 分。

6

其他监理人员

(1 )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的得 1 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土木工程类 的得 0.5 分;②同时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 )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 的得 1 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机电安装工程类 的得 0.5 分;②同时具有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 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3 )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的得 1 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测量工程(或测绘工程) 的得 0.5 分;②同时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 )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的得 1 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安全工程 的得 0.5 分;②同时具有国家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 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1. 以上监理人员中每个专业只可计取一人加分,不可重复加分。

2. 以上监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若为同一人兼任,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3.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监理人员缴纳的 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的 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周岁)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8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 单项合同总造价 2000 万元(含)以上的管廊工程或热网工程监理项目。金额以单项监理合同上的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佐证资料均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需额外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相关佐证资料应上传至诚信库中)

有效期自 2020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 项。

1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 项。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 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

奖项

□投标企业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的( 房建、 市政)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 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三年。

注:1. 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2. 加分依据以奖项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项。

3. 奖项须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项列明的奖项,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

监理综合评价

监理综合评价分数= 监理综合评价分值×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分 /100 。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 泰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 的通知》(泰建发〔 2024 153 号)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 ),查询各企业监理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的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则该投标人的监理综合评价分为 0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分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分的投诉。本项分值 5 分。

5

附件

1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详见 本章附件 A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地址: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祝聪
联系人:
马梦微
电话:
0523-87672015
电话:
1596103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