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地址: 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
- 规模: 47.73hm2(合715.977亩),其中土地平整范围为47.73hm2(合715.977亩),地块一总面积18.77hm2(合47.225亩),地块二总面积0.51hm2(合7.6亩)。项目总投资约650万元
- 范围: 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总规模为47.73hm2(合715.977亩),其中土地平整范围为47.73hm2(合715.977亩),地块一总面积18.77hm2(合47.225亩),地块二总面积0.51hm2(合7.6亩)。项目总投资约650万元 ;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建设内容为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总规模为47.73hm2(合715.977亩),其中土地平整范围为47.73hm2(合715.977亩),地块一总面积18.77hm2(合47.225亩),地块二总面积0.51hm2(合7.6亩
- 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建设内容为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总规模为47.73hm2(合715.977亩),其中土地平整范围为47.73hm2(合715.977亩),地块一总面积18.77hm2(合47.225亩),地块二总面积0.51hm2(合7.6亩)。项目总投资约65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5
项目详情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东方村)招标公告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东方村) 已 由 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关于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东方村)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射政服投资审【 2024】10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法 人为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为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译章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东方村)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 射阳县 黄沙港镇 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 本项目新增耕地 41. 0006公顷(合 616.082 亩 ),新增耕地率 87.34%。新建灌溉站3座 , 新开斗渠 4条 , 长 2198.1米 ; 农渠 9条 , 长 3940.5米 ; 斗沟 1条 , 长 678.9米 ; 农沟 13条 , 长 4548.3米 ; 道路 4条 , 长 1563米 。 新修立标志牌 1座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东方村) ,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为: 604.7万元 。
2.4 本合同工程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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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资质证书: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 202 1 年 9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千亿斤粮田或土地整理或灌区改造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的施工业绩。
-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要求: 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需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 2024年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每人单独出具) 。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 A、B、C三类)。
- 信用等级要求: / 。
- 施工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简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9 月 25 日 9时00分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 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73.84.130: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 http://47.96.237.140:8088/选择盐城地区 )
3)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02589631967 、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4)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 、 樊红丽 15665152340 、 薛工 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 人民政府 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滨路 66号
联系人: 陈标
联系电话: 1391255853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译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海通镇海港路科技楼 156号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 15371188860
评标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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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委会抽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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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步骤 |
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先按 3.1初步评审进行评审,再按3.2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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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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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照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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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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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函 |
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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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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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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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份数和其他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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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原件 |
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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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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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暗标的要求 |
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 1 . 3 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 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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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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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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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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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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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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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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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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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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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用等级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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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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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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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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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合体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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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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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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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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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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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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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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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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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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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利义务 |
符合第 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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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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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 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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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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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其他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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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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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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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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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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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 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相同 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 同一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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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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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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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B +C ( A、B 、 C 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 A : 投标报价: 68 分 B: 施工组织设计 : 29 分 C: 投标人业绩: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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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S=T×A+M×(1-A) 式中: S为评标基准价; T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为A=0.6; M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A+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1-A),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招标人不设标底,以最高投标限价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A=0.6;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 10 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 10 个时,去掉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 ① 所有计算结果保留 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②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不参与均值M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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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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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增加: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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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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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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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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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报价 |
6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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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总价 |
68 分 |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68 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3分,在 68 分的基础上扣,最多扣至 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在 68 分的基础上扣,最多扣至 0分; 上述计算不足 1%采用插入法,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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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
2 9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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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概述 |
4 分 |
总体概述合理可行,最高得 4 分。赋分区间 2.8 ~ 4 .0 分,无描述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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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 场 布 置 |
4 分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 最高得 4 分。 赋分区间 2.8 ~ 4 .0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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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措施 |
4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 4分。赋分区间 2.8 ~ 4 .0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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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与 措 施 |
4 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 4 分,赋分区间 2.8 ~ 4 .0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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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4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最高得 4 分 , 赋分区间 2.8 ~ 4 .0 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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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及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 3 分。赋分区间 2.1 ~ 3 .0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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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源配备计划 |
3 分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最高得 3 分,赋分区间 2.1 ~ 3 .0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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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保护 |
3 分 |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最高得 3 分,赋分区间 2.1 ~ 3 .0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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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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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业绩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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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
3 分 |
( 1 ) 项 目负责 人 (项目 经 理) 自 202 1 年 9月1 日 以 来(以 竣 工 验 收 证明 或 完 工 证明 文 件时 间 为准 ) 具 有 单项 施 工合 同 额 300 万 元 及以上 高 标准农 田 建设项 目 或农 业 综合开 发 项目或 千 亿斤 粮 田 或 土地整 理 或灌区 改 造或耕 地 质量 提 升工程 的 施工业 绩 。每 提 供 一 个 得 1 .5 分 , 最 多 得 3 分 。 ( 2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投 标 时须上 传 中标通 知 书、施 工 合同、 完 工证明 或 竣工验 收 证 明 文件原 件 扫描件 。 如中标 通 知书 、 施工合 同 、完工 证 明或 竣 工 验 收证明 不 能体现 上 述工程 内 容、 工 程规模 等 ,则投 标 时还 须 上 传 能够反 映 上述内 容 的相关 证 明材 料 原件的 彩 色扫描 件 ,否 则 评 标 时不予 认 可(直 接 发包项 目 可不 提 供中标 通 知书, 但 须提 供 发 包 人 出 具 的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直 接 发 包 证 明 ) 。 注 : ① 能 证 明 业绩 指 标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 提 供 中 标 公 告 官 网 查 询 截图 ; 或 提 供 业 绩 项 目 所 在 地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管 理 部 门 或 行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书 面 证 明 原 件 的 彩 色 扫 描件 ; ②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如 与 企 业 资 格 审 查 业 绩 相 同 , 仅 视 为 资 格 审 查 要 求 , 不 作 为 加 分 项 。 上 述 业 绩 不 是 投 标 人 承 接 的 工 程 , 不 予 认 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