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高新区
- 规模: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万方、总建面约1.6万方,容积率为1.166,本次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改造内容为厂区内砼路面增铺9cm沥青磨耗层(约50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材质(约150米)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万方、总建面约1.6万方,容积率为1.166,本次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改造内容为厂区内砼路面增铺9cm沥青磨耗层(约50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材质(约150米)等( ;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位于南通高新区金正路东侧、金桥路西路北侧;本项目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机动车停车位、绿化、雨污水管道、路灯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7
项目详情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
“白改黑”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
“白改黑”项目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通高新管审〔
202
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智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
2.1.2
建设规模: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3万方、总建面约1.6万方,容积率为1.166,本次厂区道路“白改黑”项目改造内容为厂区内砼路面增铺9cm沥青磨耗层(约50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材质(约150米)等(详见图纸、清单等附件)。
2.1.3
合同估算价:约
93万元(含暂列金5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1日历天,暂定服务期限
202
4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
24
年
4
月
15
日(
起始日期
具体以合同
约定
日期为准)
。
2.
2
招标范围
:
安费诺高速技术(南通)有限公司厂区道路
“白改黑”项目,位于南通高新区金正路东侧、金桥路西路北侧;本项目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机动车停车位、绿化、雨污水管道、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安全考核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根据
《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上发布。
9
.
特别提示: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
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智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
555
号江海
·圆融汇
1
号楼
13
层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
757号
|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赵女士、周女士
|
|
电话:
|
0513-86598690
|
电话:
|
15962965750、1358464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