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南区职工公寓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高新区南区职工公寓项目监理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项目南起人民东路绿化带,北至用地界,东起用地界,西至五接竖河绿化带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4.1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99万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南起人民东路绿化带,北至用地界,东起用地界,西至五接竖河绿化带 ; 本项目对应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寓、商业、配套设施、供配电、室外工程、装饰装修等)的全过程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南通高新区南区职工公寓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高新区
南
区职工公寓项目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智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南起人民东路绿化带,北至用地界,东起用地界,西至五接竖河绿化带。
2.2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
4.1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99万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应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寓、商业、配套设施、供配电、室外工程、装饰装修等)的全过程监理
。
2.4 监理服务
期:
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注
:CA 系统中工期统一按
365
日历天填入(本工期仅限
C
A
系统填写,不作为监理服务期的约定)。
2.5 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最高限价费率为0.9%,取费基数为南通高新区南区职工公寓项目本次监理范围内对应的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暂定为3.97亿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2.7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3.7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35000
元
/投标单位(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
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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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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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智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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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海
圆融汇
1
号
楼
1302
室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蓝鸟大厦
1
号楼
A1
区
5
楼
|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黄工、葛工
|
|
电
话
|
0513-86598690
|
电
话
|
0513-
55017717,1771502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