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307008-X04]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5-0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45号-1
  • 规模: 对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规模为10万吨/日。1)包括扩建工程调节池、MSBR池、综合处理车间单体构筑物外墙1米范围之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系统等完整的处理装置的采购和安装。2)厂区电气和自控系统(含仪表设备)、监控系统及所有电缆的采购和安装
  • 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3]4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45号-1
2.1.2 建设规模: 对新城水处理二厂二阶段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规模为10万吨/日。1)包括扩建工程调节池、MSBR池、综合处理车间单体构筑物外墙1米范围之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系统等完整的处理装置的采购和安装。2)厂区电气和自控系统(含仪表设备)、监控系统及所有电缆的采购和安装。
2.1.3 合同估算价: 62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预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五年承担过≥3万吨/日且造价≥3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安装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规模以合同上注明为准,合同未显示或改变规模的另提供证明材料(上传到7.0诚信库合同模块中),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3/05/0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5/0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2/0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5月08日 17:00 时至 2025年05月13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30日10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2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A3栋三楼北侧隐秀路866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62
联系人:
束长凤
联系人:
刘曾辰
电话:
0510-85220657
电话:
0510-82810100
传真:
传真:
0510-828101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1573294@qq.com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