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 项目地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磨山河-石安河位于东海县境内,全长56千米,流域面积254平方千米。石安河南起安峰山水库,北至石梁河水库;磨山河西起石安河青湖闸,分泄石安河主要洪水及区间汇水经磨山河桥闸入新沭河,具有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为县域重要河道。石安河已于2022年度批复实施,磨山河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局部堤防不达标、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防汛道路未贯通等问题。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标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9.34千米,堤防加固0.1千米,新建护坡0.4千米、沟头防护3处,拆建建筑物5座,新建防汛道路1.28千米等。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3234万元,施工总工期1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包含本工程涉及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59.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疏浚9.34千米;2、堤防加固0.1千米;3、岸坡防护0.4千米;4、拆建建筑物5座,其中拆建穿堤涵闸2座、拆建西埠村泵站1座、拆建东埠村桥1座、拆建磨山河地涵1座;6、新建防汛道路1.28千米;7、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50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 ; 2分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9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 以 苏水许可﹝ 2024﹞291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财政和县级配套 , 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 50%及县级配套50% 。 招标人为 东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东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磨山河 -石安河位于东海县境内,全长56千米,流域面积254平方千米。石安河南起安峰山水库,北至石梁河水库;磨山河西起石安河青湖闸,分泄石安河主要洪水及区间汇水经磨山河桥闸入新沭河,具有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为县域重要河道。石安河已于2022年度批复实施,磨山河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局部堤防不达标、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防汛道路未贯通等问题。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标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9.34千米,堤防加固0.1千米,新建护坡0.4千米、沟头防护3处,拆建建筑物5座,新建防汛道路1.28千米等。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 3234万元,施工总工期1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东海县磨山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包含本工程涉及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 59.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疏浚9.34千米;2、堤防加固0.1千米;3、岸坡防护0.4千米;4、拆建建筑物5座,其中拆建穿堤涵闸2座、拆建西埠村泵站1座、拆建东埠村桥1座、拆建磨山河地涵1座;6、新建防汛道路1.28千米;7、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50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信用等级要求: /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 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年 11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分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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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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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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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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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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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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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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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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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主要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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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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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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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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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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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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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T×A+M×(1-A)
T为最高投标限价;
A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M为投标人报价均值: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n≤5个时,M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n≤9个时,M为去掉1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9≤n个时,M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59.8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 分
2.商 务:3 分
3.单位业绩:6分
4.资源配置:27分
5.服务实施方案:4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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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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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商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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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系认证 |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3.0分,每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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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单位业绩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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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4分 |
近 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有类似工程( 单项工程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的监理经历的有 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 同一项业绩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评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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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总监理工程师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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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2分 |
近 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有类似工程( 单项工程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担任总监的监理经历的有 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证明(须含竣工或完(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前述序号1、2、3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前述序号1、2、3项中任一项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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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监理大纲 |
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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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工程概况 |
2分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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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2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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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4分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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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3分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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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12分 |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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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4分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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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4分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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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8分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 4分,针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的监理控制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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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本工程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
5分 |
针对本工程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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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投标报价 |
20分 |
|
|
1 |
报价得分 |
20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0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位。 注: 1、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不参与M值(投标人报价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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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资源配置 |
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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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21分 |
( 1) 投标人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 12分,每缺少一人扣3分,最低得0分。 ( 2) 除上述人员外,配备工程测量(以资格证书为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以注册证书为准)专业的,每专业得 2.5分,最高得5分。 ( 3)上述 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职称证书)的,每有一名得 2.0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关材料及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 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 已退休但未满 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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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人员年龄结构 |
2分 |
监理人员在 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注: 年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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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4分 |
(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酌情赋分,应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GPS(GNSS)、水准仪、测距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回弹仪等,投标人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具有效期内检定书,否则不予认可。本项最高得3.0分。 提供上述设备有效期内检定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缺上述任一仪器设备检定书扣 0.5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826103。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南路 1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18-803010964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 1211室
联系人:李际良、金友波
电话: 13851235643
邮箱: lygz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