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施工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沿河镇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沿河镇境内 ; 河道疏浚(挖泥船)1.51千米,堤防加固0.49千米,拆建沿线建筑物4+2m3/s闸站1座,新建防汛道路0.81千米等;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0
项目详情
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 2025 〕 28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 60% 、地方配套 40%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挖泥船) 1.51 千米,堤防加固 0.49 千米,拆建沿线建筑物 4+2m3/s 闸站 1 座,新建防汛道路 0.81 千米 等;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 IV 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1277.66 万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沙黄河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 约 914.81 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548 天。工程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 202 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排灌能力, 2027 年 8 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1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 ≥400 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相关合同内容 的,则需提供 项目 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 出具的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
( 3 )财务要求: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时,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相关规定)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 告 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 项目经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 )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b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完成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变更手续的不认定有在建工程。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投标人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 、 B 、 C 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
( 9 )施工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10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
②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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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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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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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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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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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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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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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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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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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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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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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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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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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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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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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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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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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 ( 1-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 β=0.6 5 ;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②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③ 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891.16 万元(含预留金);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分项限价 14.9318 万 元,环境 保护 工程分项限价 17.98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投标限价的投标均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 分,其中: 投 标报价: 6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9 分,项目管理机构: 4 分,其他评分因素: 2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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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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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报价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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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价 |
65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招标公告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同得最高分 65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 %,在 65 分基础上扣 1.0 分,扣完为止; 每低 1 %,在 65 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 “ 四舍五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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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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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 |
2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编制质量良好 , 针对性强得 2 分, 出现 语法错误 、 错字 、 非本工程内容描述等 情况 , 扣 0.1 ~ 1.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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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场布置及施工措施 |
2 |
① 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主要临时设施(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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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道疏浚工程 |
5 |
① 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 弃土区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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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堤防加固工程 |
3 |
堤防加固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3 分,有缺陷扣 0.1 ~ 1.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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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 |
1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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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钢筋混凝土工程 |
5 |
① 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 .0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 .0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 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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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拆除工程 |
1 |
老闸(站)等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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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房屋工程 |
1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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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路工程 |
1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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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
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 1 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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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 |
2 |
水土保持(含施工期水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 .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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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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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2 |
①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 1.0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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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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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内(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800 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有 1 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合同内容的,则需提供 项目 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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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 1 )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 1 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 3 )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 1 人得 0.2 分,最多得 1 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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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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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近 5 年内(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 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800 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相关合同内容的,则需提供 项目 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 。 |
7.5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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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内容
( 1 ) 本项目监督部门:建湖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5-86218821 。
( 2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 ,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下载中心 --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 http://47.96.237.140:8088/# )。
( 3 ) “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 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 4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薛工 13338617805 或蔡工 15358238096 或张工 15396887667 或樊工 1566515234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CFCA 盐城专线 : 18932255322 江苏数科 CA( 原国信 CA )盐城专线 :0515-69083400
在移动 CA 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 APP : 400-658-7878 苏招通 APP 盐城专线: 18932255322 苏 e 通 APP : 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 APP : 400-9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同时 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同步发布。
招标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 9 号
联系人: 胡先鸿
联系电话: 1985075967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杏园路 108 号科创商务中心 5 幢
联 系 人:陆华山
电 话: 18052901166 1358478688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东山支行
账 号: 39400069601014100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