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2020G07地块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305003(第1次重新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08-2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0G07地块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地块
  •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约44386.80平方米,共计26层,建筑高度约132米,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
  • 范围: 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 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①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记取;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④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
  • 概况: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地块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 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次机电补充、二次机电设计(包含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内容)、智能化设计、室内标识标牌设计、室内照明设计、软装设计、厨房专业深化设计(包括厨房设备结合技术参数,相应配套)、其他设计内容及要求中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声学系统、运动场地等专项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1

项目详情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 N0.2020G07地块 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501134-01ZX-GHa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0.2020G07地块 已由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0.2020G07地块(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备〔2025〕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地块
2.2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 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次机电补充、二次机电设计(包含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内容)、智能化设计、室内标识标牌设计、室内照明设计、软装设计、厨房专业深化设计(包括厨房设备结合技术参数,相应配套)、其他设计内容及要求中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声学系统、运动场地等专项设计。 造价咨询: ①跟踪审计工作: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以及成本优化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合同外新增工程量核价;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等。②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配合建设方审计决算工作。 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做好舆情处理,处置投诉和纠纷,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 73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6,200,000.00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约44386.80平方米,共计26层,建筑高度约132米,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约11096.7万元。
2.7 其他说明: A02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约11096.7万元。主要内容为:办公楼室内装修装饰,土建改造,完善楼宇水电气暖通,部分智能化工程,设备设施采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④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①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全过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服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③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单位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5-09-11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30.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总负责人答辩):30.00 分
商务部分70.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24.50 分
投标报价:42.50 分
业绩:3.00 分
荣誉、信用: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2、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2%-98%(92%、93%、94%、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 95 %
方法三(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85%-95%(85%、86%、87%、88%、89%、90%、91%、92%、93%、94%、95%)。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 (0 ~ 5.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 整性评审。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 (0 ~ 5.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工程设计 (0 ~ 6.00) 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功能符合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6.00;良=5.40;中=4.80;差=4.20;无=0)
工程监理 (0 ~ 5.00) 对工程监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造价咨询 (0 ~ 5.00) 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 (0 ~ 4.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备注:
1、评分因素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对各评分因素适当细化标分标准;按照优、良、中、差、无,分档设置,合理分配分值。
2、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点不得分外,最低分值不得低于评分点分值的70%。
2.2.4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 (0 ~ 4.00)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0 ~ 3.00)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加0.15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1)设计组成员 (0 ~ 5.00) ①建筑工程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加0.15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②结构工程设计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加0.25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③电气工程设计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25分,满分1分。 (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④给排水设计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25分,满分1分。 (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⑤暖通设计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25分,满分1分。 (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注: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专业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2)造价组成员 (0 ~ 2.00) 造价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0.5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人。限评2人,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3)监理组成员 (0 ~ 10.50) ①建筑工程类(含建筑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②装饰装修类(含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室内设计等与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③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④给排水或采暖通风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⑤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⑥安全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的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⑦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备注:
1、第(2)项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评分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发包范围和内容需要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具体的细化标分标准;
2.2.4 (2)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2.4 (2) 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0 ~ 3.00)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类似业绩(满分3分,限评1个业绩):2020年07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①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记取; 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④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不可以兼得
2.2.4 (2) 荣誉、信用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西街59号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刘筛萍/姜敏
电话: 86733027 电话: 83650622-8004、803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