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射阳段施工
- 项目地址: 射阳县千秋镇
- 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千秋镇、临海农场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 2024 〕 259 号文、盐城市水利局以盐水计〔 2024 〕 1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射阳县千秋镇、临海农场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 、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 21.85 千米,岸坡防护 3.15 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 3 座等。
( 1 )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 21.85 千米(三涧河 ~ 海堤公路大桥段,桩号 2+400~24+250 )。其中桩号 2+400 ~ 4+300 段设计河底高程 -2.0 米,底宽 10 米,边坡 1 : 3 ;桩号 4+300 ~ 22+570 段设计河底高程 -2.5 米,底宽 10~60 米,边坡 1 : 3 ;桩号 22+570~ 24+250 段(运粮河闸下)设计河底高程 -2.0 米,底宽 20 米,边坡 1 : 4 。
( 2 )岸坡防护工程:岸坡防护 3.15 千米,其中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 2.99 千米,位于河口狭窄或河坡冲刷段,桩长 4 米(局部 5 米)、桩径 0.2 米、间距 0.2 米,桩顶高程 1.2 米,桩顶设钢筋混凝土冠梁;石笼网垫护岸长 0.16 千米,位于右岸桩号 24+050~24+195 ,石笼网垫防护顶高程 2.5 米、底高程 0.5 米,厚 0.3 米,顶部设混凝土格埂,底部密打桩长 4 米、稍径 0.12 米木桩,外侧设置 4 米宽抛石护脚。
( 3 )拆(新)建沿线建筑物 3 座。①新建洪墩大沟灌排闸站(桩号 4+300 左岸支河洪墩大沟河上)。采用湿室型结构,自排孔 1 孔,净宽 4 米,平面直升钢闸门配套卷扬启闭机;抽排孔 1 孔,单孔净宽 2.7 米,设计抽排流量 2.0 立方米每秒,选用立式轴流泵 1 台套。②拆建五岸干渠穿运粮河地涵(桩号 9+070 )。上、下洞首均为 2 孔布置,单孔净宽 3.5 米,墩顶高程 3.5 米。穿运粮河涵洞共 5 节,均为 2 孔 3.5 米× 3.0 米钢筋混凝土箱式结构,涵洞顶面高程 -3.50 米。③拆建射阳港北排水涵闸(桩号 24+210 右岸)。采用堤身式布置,整体箱涵结构,闸室共 2 孔,闸孔净尺寸 4.0 米× 3.0 米(宽×高),底板面高程 -1.50 米。采用平面直升式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
运粮河整治工程等别为Ⅲ等,运粮河闸上主要建筑物(洪墩大沟灌排闸站、五岸干渠穿运粮河地涵)级别 4 级、闸下主要建筑物(射阳港北排水涵闸)级别 2 级。 项目总投资额 6693 万元 。
2 、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主要建设内容:疏浚河道 3.05 千米,改建排涝泵站 1 座等。工程等别为 IV 等,河道及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境内投资额 276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 )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 21.85 千米,岸坡防护 3.15 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 3 座,水土保持工程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 约 5158.83 万元 。 ( 2 )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主要建设内容:疏浚河道 3.05 千米,改建排涝泵站 1 座,水土保持工程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 约 190.44 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400 天。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底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排灌能力,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9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 2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 3 )财务要求: /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相关规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b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c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 、 B 、 C 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 人 。
( 9 )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10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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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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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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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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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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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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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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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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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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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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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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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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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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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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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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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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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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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 ( 1-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5229.66 万元(①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5043.47 万元(含 5% 预留金);②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186.19 万元(含 5% 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投标限价的投标均被否决 。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65 分,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项目管理机构: 3 分,其他评分因素: 2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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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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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 标 报 价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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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价 |
65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5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 %,在 65 分基础上扣 0.6 分,扣完为止; 每低 1 %,在 65 分基础上扣 0.3 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 “ 四舍五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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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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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场布置 |
2 |
①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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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措施 |
2 |
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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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板桩支护(防护) |
2 |
钢板桩支护(防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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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础工程 |
2 |
地下连续墙、灌注桩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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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道疏浚工程 |
4 |
①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弃土区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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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道防护工程 |
2 |
石笼网垫护坡、抛石、木桩、仿木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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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混凝土工程 |
3 |
①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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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拆除工程 |
1 |
老涵闸等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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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工程 |
1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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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道路工程 |
1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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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
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 1 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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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植物防护工程 |
1 |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养护期内对栽植绿化进行养护,管护队伍管理措施得当、管护周期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的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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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
2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水土保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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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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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3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 1 分,有缺陷扣 0.1 ~ 0.5 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 0.1 ~ 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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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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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内( 2019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4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3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2 |
( 1 )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3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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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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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9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4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 1 项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7.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射阳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5-8289801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百盛花苑一号 7 楼
联 系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1875227238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0 号楼 3 楼 1038 室
联 系 人:张晓磊 王 杨 张玉清
电 话: 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 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