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ZSX-YDFW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ZSXYDFW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柘石线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东起245省道,西至县道X202赣柘线,全线长2.405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面宽12m,路基宽13.5m ; 本次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招标设置1个标段,即ZSX-YDFW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用地报批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查询、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维稳评价(用地报批阶段)、用地材料卷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报批等,配合地方资规部门办理征地相关程序,完成用地报批编制及组卷工作,要求最终取得建设项目土地报批批复文件,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供地手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8
项目详情
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ZSX-YDFW 标段)
招标公告
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资金已落实, 发包人( 招标人 ) 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对 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ZSX-YDFW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柘石线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东起 245省道,西至县道X202赣柘线,全线长2.405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面宽12m,路基宽13.5m。项目总投资约8707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 柘石线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招标设置 1个标段,即 ZSX-YDFW 标段,招标 内容为本项目用地报批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查询、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维稳评价(用地报批阶段)、用地材料卷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报批等,配合地方资规部门办理征地相关程序,完成用地报批编制及组卷工作,要求最终取得建设项目土地报批批复文件,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供地手续。
2.3 服务期限
( 1)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编制并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 2)前期材料齐全后, 5 个月内取得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
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周期做相应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工期安排。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 二级及以上公路涉土报批 项目(指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下同)。
( 3)信誉要求:
①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级及以上级别;
②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②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日期,下同),至少担任过 二级及以上公路涉土报批 项目(指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下同) 的项目负责人。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不召开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连 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杨科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 许鹏 、 伏泽宇
电 话: 0 518 -8 55 15121
电子邮箱 : 565184967@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 ,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 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8 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8 日 11时00分 。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 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 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 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565184967@qq.com ,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15720606196 )予以确认。
202 5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