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LX202511003-X02]合生新天地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合生新天地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青石路
  • 规模: 本项目对梁溪区青石路(中山路与凤宾路交叉口东北侧金太湖进行改建,改造面积约401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7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8400平方米,最大高度20.8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其中加固工程约1320万元
  • 范围: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及清运工程(原内外墙、顶、地面、屋面结构拆除),土建工程(包含墙体、台阶、屋面及防水改造等),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墙、顶、地面装饰装修、洁具、灯具、插座、管线及软装),结构加固工程(包含混凝土柱梁加固及新增柱梁墙),外立面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室内天幕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含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含入口景观、屋顶花园及下沉花园),建筑物亮化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给水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4

项目详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合生新天地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生新天地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合生新天地商业综合体改造项目(一期)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数投备[2025]2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锦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锦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广源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青石路(中山路)与凤宾路交叉口东北侧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梁溪区青石路(中山路与凤宾路交叉口东北侧金太湖进行改建,改造面积约401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7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8400平方米,最大高度20.8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其中加固工程约132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14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竣工日期: 2027年03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及清运工程(原内外墙、顶、地面、屋面结构拆除),土建工程(包含墙体、台阶、屋面及防水改造等),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墙、顶、地面装饰装修、洁具、灯具、插座、管线及软装),结构加固工程(包含混凝土柱梁加固及新增柱梁墙),外立面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室内天幕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含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含入口景观、屋顶花园及下沉花园),建筑物亮化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给水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修缮或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

自2024/0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0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11/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16:00 2026年02月04日 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13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锦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广源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北塘大街188号430室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208号1008-1020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裴工
联系人:
许春红、王丽洁、徐赟、周雯、杨丹
电话:
0510-85022220
电话:
0510-887893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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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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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