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06-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响水县境内
  • 规模: 响水县响水镇、黄圩镇、小尖镇、陈家港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开发区境内,包含16座桥梁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约671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2标段名称: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3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响水县响水镇、黄圩镇、小尖镇、陈家港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开发区境内,包含16座桥梁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约6710米。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根据建设计划,本次招标为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响水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水县 202 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响水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政服投 202 5 2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2 标段名称: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 3 建设地点: 响水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响水县响水镇、黄圩镇、小尖镇、陈家港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开发区境内,包含 16 座桥梁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约 6710 米。

2. 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根据建设计划,本次招标为 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主要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210002000060001 001

响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响水县响水镇、黄圩镇、小尖镇、陈家港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开发区境内,包含 16 座桥梁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约 6710 米。

2. 6 合同估算价: 25067224.66

2.7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8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9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 3.1.1 项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 2020 1 1 日(以交 / 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 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道路总长 4km 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且已交 / 竣工验收合格。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202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道路总长4km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2.2技术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2.3专职安全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2.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须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 202 5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截图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公路等级等指标性内容),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相关链接需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提供,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 [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3 信誉要求

3.3.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 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3.2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3.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级及以上级别 需提供系统中生成的信用报告 网页截图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6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拟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系统 (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主要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为 B-级及以上级别,需提供系统中生成的信用报告 网页截图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06 25 09 00 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以及 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angshui.gov.cn/col/col18006/index.html )同步发布。

9.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 其他

1)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下载中心 --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 http://47.96.237.140:8088/# )。

2)“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 , 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市信息科号码: 0515-69083537

使用移动 CA 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 APP 400-658-7878 苏招通 APP 盐城专线: 18932255322 e APP 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 APP 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 CA 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CFCA 盐城专线 :18932255322 江苏数科 CA( 原国信 CA )盐城专线 :0515-88820036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薛工 13338617805 或 蔡工 15358238096 或 张工 15396887667 或 樊工 15665152340

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4 )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 2021 2 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

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 )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

2 )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 50% 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 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20% 工程款(包含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65% 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经政府有关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85% 工程款。

5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 通过竣工验收后, 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6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响水县灌河路 18

联系人: 任慕松

话: 132912577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丰丰尙国际十七楼

联系人: 徐工

话: 13961909117

响水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 06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