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及城区交警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北及城区交警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位于通州区为民路南,湘江北路东
- 规模: 本工程规划用地122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50.6平方米,拟建5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8498.9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1745.6平方米、2#楼地上1745.6平方米、3#楼地上2346.2平方米、4#楼地上1300.5平方米、5#楼地上946.1平方米、门卫52.6平方米、变电所106.3平方米、垃圾房2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供配电、室外配套等(具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区为民路南,湘江北路东 ; 包括但不限于:①新建工程的桩基、土建、安装、装饰、供配电、电梯采购及安装、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④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4
项目详情
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及城区交警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及城区交警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投审〔202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位于 通州区为民路南,湘江北路东 。
2.1.2 建设规模: 本工程规划用地122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50.6平方米,拟建5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8498.9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1745.6平方米、2#楼地上1745.6平方米、3#楼地上2346.2平方米、4#楼地上1300.5平方米、5#楼地上946.1平方米、门卫52.6平方米、变电所106.3平方米、垃圾房2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供配电、室外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①新建工程的桩基、土建、安装、装饰、供配电、电梯采购及安装、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④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进场开始至 工程保修期结束 。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46.0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其他要求: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 投标单位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6 本次招标对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7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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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员要求( 5 名)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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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
1 |
国家级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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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监 |
2 |
1 名土建专监建、 1名 安装 专监 |
具有国家注册或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
监理员 |
2 |
2 名监理员, 其中一名可兼 见证取样 |
监理员岗位证书, 见证取样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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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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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
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提供学历证书);
③监理单位须接受委托人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
④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04 日 9 时 00 分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04 日 9 时 00 分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 网 上 发 布 。
8.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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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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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 楼 10 层 |
地址 |
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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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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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86023039 |
电话 |
0513-86546409 13218016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