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宜兴市官林镇
- 规模: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位于官林镇,对圩区现状渔塘进行湿地化改造,总面积约5600亩
- 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不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察工作、审批阶段所需评估论证及报批事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 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WXYX20251203001-S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工 程项目名称)已由 锡污防坚指 〔 2025 〕 1 号文 要求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 和地方资金 (资 金来源 ), 招标人为 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宜兴市官林镇。
2.2 工程规模: 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三期工程位于官林镇,对圩区现状渔塘进行湿地化改造,总面积约 5600 亩。项目投资估算约 10500 万元。实施期限为 2025-2027 年。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不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察工作、审批阶段所需评估论证及报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及审批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招标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本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约 290.44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 : 120 日历天。 120 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报告,其他过程服务随工程项目工期(服务期限)。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指:可行性研究报告 3 份,概算 8 份,初步设计报告 8 份。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 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设报告报主管部门预审;
( 3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 30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误期违约金:中标合同价的千分之二 / 天,误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 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二项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②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 )业绩要求: / 。
( 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22~2024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 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 24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
( 4 )信用等级要求: / 。
( 5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 水利类或景观绿化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提供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提供的职称证书应反映相关专业,如证书未能反映,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反映相关专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由社保机构出具 2025 年 9 月 ~2025 年 11 月 的社保证明。
( 6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 1.4.3 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 3 )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 5 )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 完成如下工作:
5.1.1 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 (地址)办理数字证 书(具体 要求见 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5.1.2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 58.215.18.211 :2091/TPFrame/pages_w 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 ( 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 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 由投标人承担 责任。
5.2 获取招标文件
5.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 款 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 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5.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逾 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275.92 万元。
8.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9.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0-87934944 ;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 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 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 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 58.215.18.211 :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 gin )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 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10.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宜兴市阳羡西路 43 号
联系人: 房先生
电话: 0510-87932880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98 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10-87980553
电子邮箱: 413176850@qq.com
12. 备注
202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