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4-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
  • 范围: 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及勘察、技术交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文件(勘察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包括电子版本 ;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业绩和信誉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标段序号:001标段内容:设计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①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辖区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8

项目详情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J.CL2025-13-1 E3205010304043312001001

1. 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已经 苏数据项建【 2025 20 号、 24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

2.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辖区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 1140 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 22 亿元。

3 )招标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及勘察、技术交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文件(勘察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包括电子版本)。

4 )勘察设计周期: 50 日历天(具体要求按节点工期,且须满足建设单位对项目总工期的要求)。①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②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项目建设单位;③可研批复后 10 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告编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 10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001

设 计

①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资质 [ 岩土工程 ]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②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同时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 ( ) 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 2024 12 -2025 2 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 , (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7 )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4 12 -2025 2 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 , (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04 11 00:00 2025 04 18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05 06 09 30 分。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 )因发布公告时,《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水总( 2024 323 号标准的具体内容尚未印发,故本项目按《水利工程设计概 ( ) 算编制规定 2017 年修订版》计算勘察设计费。

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招标人地址:苏州姑苏区

联系人:顾真 传真: / 电话: 0512-65112205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道前街 232 号水务投资大厦 505

联系人:王战 传真: / 电话: 0512-65228027

12 、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 :0512-68253214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04-11 2025-04-18

项目法人: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