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厂房项目
- 项目地址: 渭塘镇爱格豪路北
- 范围: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厂房项目EPC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1
项目详情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厂房项目 EPC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渭政投备【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厂房项目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渭塘镇爱格豪路北、凤南路西;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0 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5056 万元 ;
2.1.4 总期限要求: 330 日历天;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1 、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基坑支护、消防设计、门窗及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 室内装修( 室内装饰概念设计、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报审(配合消防施工图审图通过)及施工现场服务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具体精装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室内装修设计、二次给排水设计、二次强弱电设计、二次消防设计、二次暖通设计、软装、家具设计选型、主要标识平面、照明设计、内装材料封样等。 ) 、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等)、雨水回收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空调及新风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声学、保温深化、钢结构专业深化设计(桁车、雨篷、出入口等)、碳排放设计、三网通设计、楼宇亮化设计、电梯设计、交通划线及交通设备设计、 开闭所及专变验收、变配电设计、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BIM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 等所涉及各专业设计; 图纸报审配合工作(包括方案、施工图、消防、防雷等相关图审等)。
2 、施工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本标段范围内的场平、围挡(包含整个项目红线外围、围挡饰面喷绘布及其基层)、 桩基和地基基础(包括基坑支护, 塔吊基础桩 )、 降水工程、土方工程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包含配电房所有设备)、整个项目的临电与供电、暖通 (含分体空调,办公区采用VRV) 、 建筑幕墙(不少于外立面面积的35%)、屋面光伏(不少于屋面面积的60%,包含光伏板)、 智能化工程(另需包含智能化视频接入、110报警装置接入、智能化检测、能耗监测) 、室内装饰 (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并达到设计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装饰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含基础装修、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空调系统、安保监控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安防系统的衔接处理等)施工及对原有建筑拆改等相关工作。) 、防雷、消防工程 (需包括消防城市联网) 、室外工程(道路和 雨污水回收、围墙、景观绿化 和综合管线)、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含电梯装饰)、10KV变电所(包含电力通道、专变设备、电缆)、标识导视系统+车位划线+交通设备、汽车充电桩设备、海绵城市、室外亮化、楼宇亮化、门卫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并包含所需的各项临时措施工作 ,满足项目建设目标所需的所有调 试和试运行、项目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维修质保等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 设计资质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b.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2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 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 ;
( 2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 4 )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房屋 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 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 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施工业绩: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房屋建 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 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 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联合体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EPC项目中设计部分,投标人须承担设计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 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2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 3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4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 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5 )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扣分计算)。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 ~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 年04 月14日 00:00:00 至 2025 年04月21 日 23:59:59 ;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月27日 09 时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218.4.45.172:8086/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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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江苏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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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 90 号 |
地址: |
苏州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幢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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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5000 |
邮编: |
215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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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章丹 |
联系人: |
于广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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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2-66158628 |
电话: |
0512-6635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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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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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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