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监理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12-2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商业综合体、构筑物、室外工程、地下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土建类、外立面、内装、外幕墙采光顶及钢结构、夜景照明、BIM、景观、弱电、智能化、导向标识、车辆动线、人防、暖通、消防、供配电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含二次设计及专业分包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暂定6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监理费不因实际工期的延长而增加; 2.5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7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监理合同额(监理费)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9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 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新水晶城西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商业综合体、构筑物、室外工程、地下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土建类、外立面、内装、外幕墙采光顶及钢结构、夜景照明、BIM、景观、弱电、智能化、导向标识、车辆动线、人防、暖通、消防、供配电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含二次设计及专业分包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暂定6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监理费不因实际工期的延长而增加; 2.5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7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监理合同额(监理费)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9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项目详情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编号:E3207011837000029003001JS320722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监理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7298650.00
项目负责人 吕大蒙
企业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监理,发包人: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17.15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1314.2304万元,竣工时间:2024年9月27日; 2、项目名称:方中街西淞北路北租赁住房小区项目(DK20210055地块)监理,发包人:苏州工业园区恒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747.808万元,竣工时间:2025年5月6日;
项目经理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1、项目名称: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215GB02549号地块商业、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监理,发包人: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6.325108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407.7万元,竣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 2、项目名称:太仓市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206GB00133号地块住宅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发包人:太仓市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5.557007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459.88万元,竣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7290000.00
项目负责人 单威
企业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1、项目名称:盛世蓝城小区保障房监理项目,发包人:江苏高德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9.6357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600.016875万元,竣工时间:2024年3月14日; 2、项目名称:北桥街道盛北花园十期(北区)安置房项目监理(南标段),发包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4.340337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483.681万元,竣工时间:2022年12月30日;
项目经理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1、项目名称:珺悦阁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发包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544.00万元,竣工时间:2023年11月14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7296400.00
项目负责人 朱明哲
企业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1、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PCB智能设备制造产业园工程,发包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463万元,竣工时间:2024年4月25日; 2、项目名称: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发包人: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1206.9104万元,竣工时间:2024年5月23日;
项目经理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项目名称:淮安能源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发包人: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0.979039万平方米,监理合同额:513.4万元,竣工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暂估价(万元) 工程 材料
2、无效标名单及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不合格原因
3、报价修正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元) 修正后报价(元)
4、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评委F 评委G 评委H 评委I 评委J
1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9.5 19.4 20.4 19.6 21.35 -- -- -- -- --
2 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4 18.6 20.2 18.4 21.1 -- -- -- -- --
3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1.0 20.4 22.4 20.0 21.7 -- -- -- -- --
4 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4 20.4 21.2 19.8 21.55 -- -- -- -- --
5 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7 20.0 21.2 20.5 21.75 -- -- -- -- --
5、所有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监理方案 资源配置与业绩 投标报价 项目监理机构 得分
1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7296400.00 19.83 10.0 43.0 16.0 88.83
2 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99000.00 19.4 9.0 43.0 10.0 81.40
3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290000.00 21.03 10.0 42.99 16.0 90.02
4 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298650.00 20.67 14.0 43.0 19.0 96.67
5 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288800.00 20.8 9.0 42.99 10.0 82.79
6、拟确定中标人: 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备注: Q1值为20%!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 2025-12-26 起,至 2025-12-31 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