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07-1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园区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服务
  • 项目地址: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境内,招标人指定区域地块
  • 规模: 总投资预算额约4500万元,涉及地块总面积约3064.62亩(约2043080平方米),其余内容
  • 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通知》(苏环办(2022)341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管理规范要求,围绕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内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与产业发展,开展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包括:补充资料收集、现场复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工作方案编制,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必要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地块土壤污染司法鉴定的技术咨询和协助支持。(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服务内容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政策要求调整部分服务内容)。 2.2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总投资预算额约4500万元,涉及地块总面积约3064.62亩(约2043080平方米),其余内容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中,具有:1.便携式RTK(或GPS测量仪或大地测量仪);2.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或VOC检测仪器);3.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或重金属检测仪);4.便携式有机气体分析仪LDAR(FID)设备;5.土壤或地下水采样钻机(钻探设备)设备;6.无人机设备的,每投入任意一类得0.5分,本评审项最高得2分。任意四类即得满分,超配不加分。注:(1)如为自有设备的,本评审项须提供购置发票,未提供不得分。如发票未载明仪器设备名称或种类的或描述不清的,可备注说明或可同时提供购置合同以辅助佐证(自有设备合同非强制要求,仅用于必要时佐证);如为租赁设备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出租方仪器设备购置发票,未提供不得分。同一类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得分。(2)拟投入仪器设备可自拟表格汇总(或参考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的系统平台软件提高服务质量或工作效率的,每投入1项得0.5分,本评审项最高得1分。注:(1)如为自研软件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予以佐证;非自研软件的,须提供软件厂商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购买(或使用)合同证明材料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2)拟投入管理软件可自拟表格汇总(或参考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项目工作范围、项目调查对象、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及最终成果的了解程度,对项目认知是否明确、是否具体,是否贴合项目实际,是否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投标人基于对地块基本情况、企业历史、水文地质概况、前期调查情况等各点内容的了解程度,是否进行全面、详细的阐述等内容横向对比,评分区间:4.9-7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地块详细调查评估的布点检测等内容进行阐述,是否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对资料了解是否全面,是否提供相关内容分析,是否科学合理等各点内容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区间:4.9-7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方案是否逻辑清晰、内容详实、架构完整、针对性强等各点情况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区间:4.9-7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有关框架及技术方案是否逻辑清晰、内容详实、架构完整、针对性强等各点情况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区间:4.9-7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样检测的质控计划、质量控制人员组织架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体系考虑是否全面可行等各点内容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区间:4.2-6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计划及时间把握的可行性、合理性,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保障措施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综合打分,对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可行等各点内容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4.2-6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考虑全面,是否有完备科学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可实施性强且能有效保障项目安全实施的,现场应急及异常情况风险是否分析全面,应急处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等各点,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区间:3.5-5分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近五年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接)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地块(或污染场地或区域或园区)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或详细调查或初步调查)业绩。每提供1项得1.5分,本评审项最高得3分。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污染物性质鉴定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注:本评审项须提供符合范围要求的有效司法鉴定许可证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1、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水平评估(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领域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生态环境领域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生态环境领域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评审项最高得3分。注:(1)本评审项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方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2)上述评分项中涉及的人员,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3)“教授级(高工)、研究员级(高工)、正高级工程师”等同于正高级技术职称;“副教授级(高工)、副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等同于副高级技术职称。乡镇高工不予计分,下同。(4)项目负责人不同等级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等级赋分1次

项目详情

园区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3209220002000226001001)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3687268.00 合格 24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龙涛 /

3、中标候选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资格能力等信息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合同金额:2150万元 项目名称:安徽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第2包 合同金额:1800万元 项目名称: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及原江苏威耳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等两个退出企业地块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1748万元 项目名称: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合同金额:1256万元 项目名称:原淮化集团地块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合同金额:2335万元 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市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项目 合同金额:1540万元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资格审查不通过及否决投标原因

三、报价修正

四、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1、技术分

序号 单位名称 PW1 PW2 PW3 PW4 PW5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41.2 41.5 40.3 39.7 41.8
2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8.2 39.0 34.4 35.1 41.0
3 南京工业大学 35.6 38.0 33.8 33.5 40.5
4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5.8 39.5 34.1 35.7 39.5
5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4 38.0 34.8 33.7 35.5
6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3 38.0 34.6 34.4 39.0

五、所有投标人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报价打分 商务分 服务分 技术分 不良记录评审 不规范标书检查扣分 合计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3687268.00 14.468 16 24 41 0 0 95.468
2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3879928.00 14.038 2 17.5 37.43 0 0 70.968
3 南京工业大学 13753200.00 14.32 0.5 11.5 35.8 0 0 62.12
4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3905270.00 13.981 9 12.5 37 0 0 72.481
5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61000.00 13.857 3.5 12.5 34.67 0 0 64.527
6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3.77 2 12 35.97 0 0 63.74

六、拟确定中标人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须公示内容

八、备注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5年07月16日 2025年07月2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