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壮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税和高企咨询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投壮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税和高企咨询服务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4
项目详情
1. 采购条件 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壮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税和高企咨询服务 采购 , 按照公司 采购制度要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公开邀请 合格 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 竞价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采购内容:
① 对采购方研究开发工作的组织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运行、知识产权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强化,提供规范、合理的建议;
② 、对采购方研究开发工作的费用投入、内控支撑、数据分配、数据归集,提供研发费用核算数据生成分配程序,促进采购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解答采购方提出的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有关的问题;
③ 、就采购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维护的决策及运行工作,提供研发项目、知识产权、高新收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关联性检核运算及论证服务,解答采购方提出的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维护工作有关的问题;
④ 、在采购方拟申报或已申报需要验收的政企间科技任务合同的情况下,对政企间科技任务的项目申报、合同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算调剂、项目验收等工作,向采购方提供合理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⑤ 、向采购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控运行、管理提升等方面向采购方提供财税建议,解答采购方提出的财税问题。
2.2 项目编号: JT-XM-JJCG-FW-202506-0134
2.3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4 采购预算: 50000元
2.5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65日历天 。
2.6 服务地点: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综合产业园 G231国道与金开街交口
2.7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商 及税务 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采购人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合伙人或其分支机构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被列入“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其归属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满足此项要求;
注: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4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③ 供应商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四家类似本项目的财税和高企咨询服务的业绩。
注: 需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 中标通知书(如有)、 合同 协议书彩色 扫描件。
3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3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 (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8) 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递交 资格申请文件 截止日)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3.3 本 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 .1采购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0 时 0 分 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0 时 0 分 ;
4 .2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 ” ) 已 注册 并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 的 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未注册的 供应商需在 采购服务平台 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 办理 完成 CA数字证书后 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
4 .3采购文件 工本费
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 .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 1)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 递交 资格申请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
6 .2 资格申请文件 审核时间: 202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6 .3 资格申请文件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 资格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 通过 CA数字证书 登录 采购服务平台 ,将 资格申请文件 电子版( 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 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 ,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
7.竞价安排
7 .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 .2 最高限价 50000元 ;
7 .3竞价时间: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 分 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11 时 0 分 。
7.4报价方式: 含税价 。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 .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
8. 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 或 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 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 货物或 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hljygcg.ejy365.com/) 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 2) 采购内容;
( 3) 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 4) 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 5)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 6)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限;
( 7) 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 8)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9) 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 本项目通过 采购服务平台 实行 全流程电子 招采 ,注册 、 CA办理及 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 — 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 门户网站下方 技术支持电话。
13.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黑龙江省交投壮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综合产业园 G231国道与金开街交口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17745617102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 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地 址: 哈尔滨松北区蔚蓝半岛营销中心北侧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451) 5630 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