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划分为1个标段,即一标段序号服务项目内容服务面积服务期限能源管控预算价(万元)备注序号:1服务项目:对服务区进行电取暖内容:提供电取暖设备使温度达到甲方需求服务面积:24827平方米服务期限:10年能源管控预算价(万元):尚志服务区(含双侧)能源管控预算价(万元):241备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10年期结束后设备归甲方所有能源管控预算价(万元):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能源管控预算价(万元):745 1.尚志服务区(含双侧)服务区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0±2
- 概况: 对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提供人员进行电力取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4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 (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合同执行及履约由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签订 。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 (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 对 得莫利、尚志服务区 (含上下行双侧) 提供人员进行电力取暖 。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划分为 1个标段,即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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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内容 |
服务面积 |
服务期限 |
能源管控 预算 价 ( 万 元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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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服务区进行电取暖 |
提供电取暖设备使温度达到甲方需求 |
24827平方米 |
10 年 |
尚志服务区(含双侧) |
241 |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 10年期结束后设备归甲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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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 |
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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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志服务区(含双侧)服务区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0±2℃。
2.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 上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 23℃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 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下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3℃至以上;办公楼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员工寝室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
具体温度达标约定:按每 100㎡设立一处测温点(以双方认可的测温点为准),每栋建筑设置不低于10处测温点,供热时段内85%以上测温点合格。 非供热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服务期满后中标方提供的相关设备的所有权无偿移交于采购人,合作期满前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保证移交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且无重大安全隐患。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维护记录。如设备存在质量或性能瑕疵,中标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至合格状态后再行移交。移交后 3 个月内出现非采购人原因的故障,中标方需无偿维修。自中标方维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1个月质保期。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7服务地点:见招标内容。
2.8结算方式:见合同。
2.9招标控制价:9,860,000.00元人民币。
2.10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510-05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为准。
3.4 投标人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 30 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 )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2 0,000.00 元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 7 日 13时00分
5.3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 1)意向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 4)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 7 日 13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 368号1512室
联系人:李涛
电话: 1331365990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4栋2层21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8945656166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 1554534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