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局佳木斯市郊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局佳木斯市郊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230811]QLGS[XJ]20220001.1B1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勃利县疆飞飞无人机销售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铁西街3委42-10自建楼商服0102室 | 69,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服务类(勃利县疆飞飞无人机销售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一、项目概况: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局5个林场,总面积12000亩,其中梢斑螟9400亩,柞褐叶螟2000亩,其他 600亩,植保无人机施药1、使用植保无人机药箱载液量需15升以上,航化作业每亩喷液量应保证1升以上,应使用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0】13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0号】300号文件所列助剂,并应按施药液量的0.3%-0.5%进行添加,风力较大时按上限添加,助剂由航化公司负责提供。2、植保无人机作业的有效喷幅应根据机型、飞行高度合理确定;合理喷幅为3米~4米,植保无人机的飞行速度应控制在4~6m/s;飞行高度一般应距作物叶尖1~3m左右,并应根据机型进行调整。3、为确保适期完成统防任务,利用植保无人机作业的专业化防控组织的日作业能力应在1万亩以上,且开展作业的植保无人机均须直接或间接接入省级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满足通过监测平台核实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的需要。 | 佳木斯市郊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二次) | 合同签订后至8月20日 | 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标准 | 69,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家荣 、 张国生 、 张明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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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0.01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佳木斯市友谊路275号
联系方式: 13945450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乔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圃东街63号
联系方式: 0454-687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乔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454-6872333
黑龙江乔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