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抢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 项目名称: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抢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鹤岗市
- 规模: 平安小区、丽景小区、松鹤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福临新居一区、福临新居四区、兴建小区维修、抢修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抢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鹤岗市 2.3建设规模:平安小区、丽景小区、松鹤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福临新居一区、福临新居四区、兴建小区维修、抢修工程 ; 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合同履行期限:2年
项目详情
定标结果
公示
项目编
码:
FJ1000G230728001001
项目名称: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抢修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
建设规模:
平安小区、丽景小区、松鹤
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民族小区、福临新居四区、兴建小区维修、抢修工程。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5日09时
3
0分
公示起止日期:
202
3
年
08
月
28
日
-
202
3
年
08
月
30
日
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得分相同时,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排序,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
一
名:
黑龙江宇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预
中
标
价:
工程费:
98.9%,设计费:199000.00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
2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苏洪涛
注册建造师:
黑
2232020202310725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
二
名:
鹤岗市丰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预
中
标
价:
工程费:
99.5%,设计费:199600.00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
2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杨海江
注册建造师:
黑
223151533663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
三
名:
黑龙江龙缘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预
中
标
价:
工程费:
99.8%
,设计费:
198400.00
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
2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李飞雁
注册建造师:
黑
223131317672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评审
黑龙江宇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
17号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
0468-33
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
2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50450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