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鹤岗市发布时间:2026-03-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鹤岗市
  • 规模: 峻德廉租房、福临新居二区、福临新居三区(永清)、松鹤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福临新居四区、民族小区、福临新居一区、子佳国际A区、子佳国际5.6.12号楼、爱民小区、爱心家园、廉租1、2#(育英)、光荣小区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 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鹤岗市 2.3工程规模:峻德廉租房、福临新居二区、福临新居三区(永清)、松鹤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福临新居四区、民族小区、福临新居一区、子佳国际A区、子佳国际5.6.12号楼、爱民小区、爱心家园、廉租1、2#(育英)、光荣小区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 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 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20 10:38:30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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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681575

招标公告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惠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发改投资【 2014 4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维修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鹤岗市

2.3工程规模: 峻德廉租房、福临新居二区、福临新居三区(永清)、松鹤 B小区(学者公寓)、兴盛小区、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福临新居四区、民族小区、福临新居一区、子佳国际A区、子佳国际5.6.12号楼、爱民小区、爱心家园、廉租1、2#(育英)、光荣小区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04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04 20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可以 / 不可以) 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2,980,090.57 元。 (施工概算: 2,900,090.57 元, 设计费: 8 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 “资质异常状态”。 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起算,下同) ,具备 填写指标条件 业绩。

3.8其他: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记录,并提供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等);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证企相符;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6 03 20 17 00 202 6 03 27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6 04 14 0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09时 00

6.3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

8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定分离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 17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1361368564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 29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话: 18504508248

代理项目负责人: 王女士

话: 1850450824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址:鹤岗市工农区 东解放路 36号

话: 0468-3415813

新招标公告最终版2026.03.18.pdf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