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第七标段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6-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第七标段
  • 项目地址: 鹤岗市
  • 规模: 鹤岗市东山区:1委组工程量12,755.28m³;17委组工程量2,697.24m³;18委组工程量38,403.36m³;19委组工程量9,955.44m³;20委组工程量15,940.32m³;21委组工程量37,912.20m³;23委组工程量30,025.68m³;26委组工程量15,032.40m³;27委组工程量24,478.20m³;33委组工程量14,155.44m³;38委组工程量1,529.04m³;40-44委组工程量53,991.36m³;52委组工程量6,738.72m³;55委组工程量45,253.26m³;55新委组工程量22,999.92m³;新一建行委组工程量2,268.00m³;鹤岗市向阳区:41、42南-3委组工程量32,227.08m
  • 范围: 腾空土地平整、余土外运、部分土地黄土覆盖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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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定标结果 公示

项目编 码: FJ1000G230523001001

项目名称: 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第七标段

建设规模:鹤岗市东山区: 1委组工程量12,755.28 m³;17委组工程量2,697.24 m³;18委组工程量 38,403.36 m³;19委组工程量9,955.44 m³;20委组工程量15,940.32 m³;21委组工程量37,912.20 m³;23委组工程量30,025.68 m³;26委组工程量15,032.40 m³;27委组工程量24,478.20 m³;33委组工程量14,155.44 m³;38委组工程量1,529.04 m³;40-44委组工程量 53,991.36 m³;52委组工程量 6,738.72 m³;55委组工程量45,253.26 m³;55新委组工程量22,999.92 m³; 新一建行委组工程量2,268.00 m³;鹤岗市向阳区:41、42南-3委组工程量32,227.08 m³ 。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公示起止日期: 202 3 06 29 - 202 3 07 03

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得分相同时,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排序,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费 为: 406000 元, 工程费为: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 99.05%。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日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李淑英 注册建造师 223202020213428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名: 鹤岗市万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费 为: 404520.58 元, 工程费为: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 99.65%。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日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肖雪 注册建造师 223151530660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名: 黑龙江筑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费 为: 408120.58 元, 工程费为: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 99.73%。

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日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李宇 注册建造师 223202020222678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评审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0468-3415813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 17号

人:吉先生

话: 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 2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话: 1311468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