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抚远市
- 规模: 路线全长66.218km,建设里程66.187公里,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49+500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115+717.820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四合哨所前
- 范围: 路线全长66.218km,建设里程66.187公里,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49+500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115+717.820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四合哨所前。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度10.0m,路面宽度8.5m。共设置桥梁9座,新建6座,利用3座,涵洞67道;设置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116处,项目总估算金额为81894.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4623.39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 文件批准开展招标工作 ,建设资金来自 申 请交通运输部投资及抚远市政府自筹 , 项目业主为 抚远市交通运输 局 , 招标人为 抚远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 .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抚远市
2.3 建设规模: 路线全长 66.218km ,建设里程 66.187 公里,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 K49+500 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 K115+717.820 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四合哨所前。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60km/h ,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度 10.0m ,路面宽度 8.5m 。共设置桥梁 9 座,新建 6 座,利用 3 座,涵洞 67 道;设置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 116 处。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前期服务所涉及的所有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协助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及竣工验收阶段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5 本项目主要 内容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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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建设里程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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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1 |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前期服务所涉及的所有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协助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及竣工验收阶段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
66.187 公里 |
985.2万 元 |
2.6 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止,其中:
( 1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0 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 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4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 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 6 )竣工图编制:从项目竣工验收前 30 天。
2.7 质量要求: 本项目勘察 设计 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8 安全目标: 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近 5 年内 (2018 年 09 月 0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独立完成过至少 1 条里程在 40 公里以上 ( 含 40 公里 )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累计完成过里程在 60 公里以上 ( 含 60 公里 )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注:
( 1 )业绩指的是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指的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业绩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可按照里程 2 倍折算,即 10 公里一级公路业绩等于 20 公里二级公路业绩;
( 2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4 项目负责人 要求: 投标人拟 派 项目负责人 需 具有公路 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 并提供 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0 7 月至 2023 年 0 9 月连续 3 个月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 。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职称 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 公路 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 隧道工程(地下结构)、 交通工程等专业 职称。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信誉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投标 单位 、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及 项目 负责人自 2020 年 0 9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投标 单位 、 单位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 负责人自 2020 年 0 9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自 2020 年 0 9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存在因履约合同过程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或因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4 )投标人自 2020 年 0 9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5 )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 22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 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注:
1 . 202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 202 1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 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设计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0 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0 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 “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 / ”代替。
6.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5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6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24 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 ( http://www.hljjt.gov.cn ) 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 ( http://www.hljjt.gov.cn )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8.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其他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4-6770008
招标人:抚远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佳木斯市抚远市平安街 179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0454-21324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睿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451-83094875
电子邮箱: rjzb1234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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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