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
- 项目名称: 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航道养护装备配备,保障航道畅通稳定,实施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以
交规划函〔
202
5
〕
140
号批准建设,方案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黑交发〔
2025
〕
182
号审批通过。
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
为
黑龙江省
航道事务
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
船舶
建造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航道养护装备配备,保障航道畅通稳定
,
实施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
。新建
1
艘航标船配套工作艇,适航于内河
B
级航区,电力驱动螺旋桨推进,主尺度
20
米
X4.6
米
X1.5
米
(
总长
X
型宽
X
型深
)
,设计吃水约
0.6
米,设计航速每小时
18
公里,续航力
300
公里,自持力
3
天,
本船为钢铝混合材质,详见技术图纸
。
2.2
招标范围:
新建
1
艘航标船配套工作艇。
(1)
总体结构:本船为单底、单甲板、横骨架式,船体采用钢质材料,上层建筑采用铝合金材料,全电焊联接。
(2)
总布置:底舱设置推进电机设备及舵设备,主甲板设水密舱口盖、带缆桩、电动绞盘、锚设备等。
(3)
甲板和舾装:艏部设
50
公斤锚
1
口,电动绞盘
1
台。带缆
4
个。设置门窗孔盖梯、舷墙栏杆、舱室设备、消防救生设备等。
(4)
采用电力驱动轴桨舵推进系统,配置
120
千瓦推进发电机组
2
台。
(5)
锚泊、助航和通导等其他设备按照设计要求及法定规则配置。
2.3
交船地点:
黑河卧泊基地。
2.4
建造周期:开工后
12
个月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
2.5
质量要求:合格。需满足中国船级社(
CCS
)现行有关规范、规则的要求进行建造并取得中国船级社(
CCS
)检验证书。
2.6
缺陷责任期
:本船
缺陷责任期
为交船后
12
个月。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
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
2.9
最高投标限价:
417.79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必须独立拥有
自主
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船台)、设备和
参与本项目人员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等,
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及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
3.2
财务状况:
202
2
年至
202
4
年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
良好
,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
投标企业
需
提供
2022
年
、
2023
年、
2
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等
;
注:
2022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2025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
无需提供
。
)
3
.3
信誉要求
:
三年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前)
(
1
)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
)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
3
)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4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
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
项目经理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5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
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
项目经理
进行犯罪档案查询,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6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4
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有
1
艘船舶
建造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交船议定书及船级社等船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注:业绩年限判定以船级社等船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日期为准)。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1
人,
具
备
中
级及以上
船舶相关专业
职称,
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出具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
项目总工程师
1
人,
具
备
高
级及以上船舶相关专业职称,
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出具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
。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9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3
月
16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六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
、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
:
2026
年
3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7.2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s://jt.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九、
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
交易平台
”
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
/
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十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s://jt.hlj.gov.cn/)
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主要内容包括:
(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
要求
、安全目标及建造周期;
(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项目经理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
一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
0451-
56791106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
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
哈尔滨市
道外区江畔路
11
2
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451-5111
891
3
招标代理:
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海路南侧、上海大街东侧东侨国际公寓
4
栋
2-103
联
系
人:
张
传龙
电
话:
1760458771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