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建设项目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名称: 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嫩江市军民路1034号,嫩江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桥东库区内
- 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101269平方米,项目新建及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39918.62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嫩江市军民路1034号,嫩江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桥东库区内 ; 对厂区内的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大豆加工所需基础设施的需求 ; 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84.83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11.8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00万元,环评报告编制5万元,环评报告评审1.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验收4万元,规划设计12万元,工程测量10万元,结构鉴定12万元,竣工结算审核20万元,施工图审查和消防专项审查17万元,消防验收检测盒10.33万元,工程勘察10万元),工程设计费215万元,工程造价29万元,监理费129万元 ;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3
项目详情
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1105G2308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
[2023]
5
6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业园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嫩江市军民路
1034
号,嫩江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桥东库区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
101269平方米,项目新建及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 39918.62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厂区内的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大豆加工所需基础设施的需求。其中,7座钢罩棚(总面积 30563平方米) 改造为生产车间,可供入驻企业冷榨油、半脱脂豆粉、豆腐、豆皮、豆干、意大利面条、素食等大豆制品生产;1座罩棚(2318 平方米)改造为冷库及气调库,通过气调保鲜和冷冻方式用于成品的集中存储,新建一座锅炉房 (1152 平方米)购置生物质锅炉,为改造后厂区提供生产用汽和冬季建筑采暖热源:同时,在原消防水池的基础上扩建1座 40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新建污水处理站 (756 平方米)用于处理生产生活污水;对原办公楼(3255.37平方米)进行改造。作为临时办公室的大门东门市房需要重新维修,加装取暖等设施,项目建设中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
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后,含质保期内)
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
生产和绿色施工
管理、风险管理、
竣工验收管理、
其他管理等;
2.6.2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3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84.83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
1
1.83万元(
建设
单位管理费
100万元,环评报告编制5万元,环评报告评审1.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验收4万元,规划设计12万元,工程测量10万元,结构鉴定12万元,竣工结算审核20万元,施工图审查和消防专项审查17万元,消防验收检测盒10.33万元
,
工程勘察
10万元),工程设计费215万元,工程造价29万元,监理费129万元。
(
除上述外前期及竣工期其它服务内容)
2.9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登记;
3.1.2 工程设计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
同时具备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及以上和
(
建筑工程
)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 监理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4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造价咨询等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牵头人
应
为设计单位
,
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
4
名成员。施工图审查和设计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
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
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须提供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同时具备
高
级
及
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
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3年5月-2023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同时具备
高
级
及
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3.4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6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须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 6种类型除外)。
3.4 其他人员:
3.4.1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
、
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2
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
023
)
2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最低配备标准。
注:
1.可兼职人须明确且符合相关规定,但必须满足最低配备。
3.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
8
月
23
日
17
时
00分至2023年08月
30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
9
月
13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黑龙江省嫩江市墨尔根大街
5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56-7502320
招标人: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军民路
1353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56-75432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合盛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
25-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34506303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