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绥棱县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绥棱县红旗水库
  • 规模: 1)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380万立方米 ; 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5招标范围: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 范围: 1)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380万立方米。(2)红旗水库渠道整治工程,计划整治红旗水库渠道长度为21公里,同时对渠道进行加固和防渗处理,防止渠道发生坍塌和漏水等情况。(3)红旗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建设闸室房1座,防洪物资仓储仓库1座、大坝坝顶道路硬化10公里、安装库区监控及库区其他配套设施。(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9 10:21:07
存证哈希值:
0EDCA251233EB87F381092E84819FA78D4B5266EC0D941D8E3B4FD02D73D1639
区块高度:
12787496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1207G2508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绥棱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棱 县水务局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 绥棱县红旗水库

2.3 建设规模: 1 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 380 万立方米。( 2 )红旗水库渠道整治工程,计划整治红旗水库渠道长度为 21 公里,同时对渠道进行加固和防渗处理,防止渠道发生坍塌和漏水等情况。( 3 )红旗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建设闸室房 1 座,防洪物资仓储仓库 1 座、大坝坝顶道路硬化 10 公里、安装库区监控及库区其他配套设施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5 招标范围: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 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造价咨询: 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设计概算调整、配合竣工决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330.24 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 201.29 万元 工程造价费: 32.18 万元,工程监理费 96.7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

2 )造价咨询: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工程监理: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 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 工程 注册证书( 水利 水电工程 专业 )或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 )造价咨询负责人 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水利工程专业 (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4 )监理负责人 1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 工程 注册证书( 水利 水电工程 专业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 3个月(2025年 05 月至 2025年 07 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 除外, 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对各专业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 信誉要求

1 )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 总负责人 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 )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 活动 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 )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 总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牵头单位须为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

2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 (含三家)

3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 08 30 00 00分至2025年 09 06 00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4.3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09 23 09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年 09 23 09 00 分。

6.3 开标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8.其他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棱县水务局

话: 15946180241

人: 绥棱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镇立新街三委

人: 马艳军

联系电话: 13945565748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化市北林区 康庄南路 105号四楼

人:陈先生

话: 16616080060

箱:yczb555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